根据司法部2021年第4号《公告》,现就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公告如下。
我省不受理选择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人员的报名。
第一批次
9月11日
9:00-12:00
试卷一
14:30-17:30
试卷二
第二批次
9月12日
(二)考试方式。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三、考区和机位设置
全省共设7个客观题考试考区:
考区
报名地
预设机位
哈尔滨考区
哈尔滨市、鹤岗市
不限
齐齐哈尔考区
齐齐哈尔市、大兴安岭地区
1260
牡丹江考区
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
1700
佳木斯考区
佳木斯市、双鸭山市
1344
大庆考区
大庆市
2000
绥化考区
绥化市、伊春市
800
黑河考区
黑河市
496
四、报名流程
(一)准备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备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可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二)选择报名地
在我省报名参考的人员,可自行选择报名地,并到报名地所对应的考区参加考试。受各考区实有机位数量的限制,各报名地设定接收报名人数上限。选择报名地时,如出现该报名地所在考区人数已满的提示,请选择哈尔滨市或省内其他人数未满的报名地。
(三)上传电子照片
1.上传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头身比例在1:1.52左右,大小在40KB至100KB之间;显双耳,露双眉;着正装,不得佩戴饰品、粗框眼镜,不得为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翻拍照。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页面中的证件照片规范要求,按照《电子照片制作指南》规范制作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不得对照片进行PS、拉伸、液化及修复等操作处理。
2.上传户口簿电子照片
选择申请享受放宽地区政策的报名人员,应当采用jpg格式上传1张包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的电子照片,内容清晰完整,辨识度高。
(四)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
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五)照片审查确认
(六)网上支付考试费
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点击在线支付按键后,系统自动为报名人员分配、锁定机位。报名人员需在60分钟内完成交费操作。交费成功的,报名系统会给予信息提示,并核定机位,完成报名。超过60分钟未交费或交费未成功的,系统将释放锁定的机位。报名人员交费成功后,不能更改报名地。因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退还其考试费。考试费收据,由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凭证联系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在一个月内领取。
(七)打印准考证
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及打印准考证的,可在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五、合格分数线
9月23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六、我省放宽地区
户籍地在我省下列67个县(市、区)的人员,可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所属市地
放宽地区
哈尔滨市
巴彦县、通河县、木兰县、延寿县
齐齐哈尔市
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
克东县、拜泉县
佳木斯市
同江市、抚远市、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
林甸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鸡西市
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恒山区、滴道区
双鸭山市
饶河县、集贤县、友谊县、宝清县、四方台区
伊春市
铁力市、汤旺县、丰林县、大箐山县、南岔县、
嘉荫县、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金林区、
七台河市
勃利县、新兴区
鹤岗市
萝北县、绥滨县、兴山区、向阳区、工农区、
南山区、兴安区、东山区
绥化市
海伦市、绥棱县、庆安县、明水县、
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
北安市、嫩江市、五大连池市、孙吴县、
逊克县、爱辉区
大兴安岭地区
漠河市、呼玛县、塔河县、加格达奇区、
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
七、其他事宜
(一)我省主观题考试有关事宜另行发布。
(二)报名条件、考试内容与科目等其他事宜请查阅司法部公告。
(四)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黑龙江省司法厅
0451-82297179;82297020
哈尔滨市司法局
0451-85891145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
0452-2798416
牡丹江市司法局
0453-6191168
佳木斯市司法局
0454-8809032
大庆市司法局
0459-6362388
鸡西市司法局
0467-2394322
双鸭山市司法局
0469-4460412
伊春市司法局
0458-3877185
七台河市司法局
0464-8292699
鹤岗市司法局
0468-6189319
绥化市司法局
0455-7859919
黑河市司法局
0456-6116718
大兴安岭行署司法局
0457-213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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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