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中央在皖和省属企业: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应急〔2020〕18号)精神,现将我省2021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各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参照附件1。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下午14:00-16:0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四、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试行告知承诺制后,不再区分新老考生。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用。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请准确选择报名点。省属和中央在皖生产经营单位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
在信息填报阶段,报考人员可自行任意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填报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进行更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政策咨询:
省应急管理厅0551-62659415、62999547;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551-62871552;
省交通运输厅0551-63628330;
省能源局0551-63609456、63609443;
考务和技术咨询:0551-63457905;
监督举报:0551-62998721。
报考人员应重点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3。
(二)在线核查
报名系统将对接政务信息共享接口,自动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参加现场核查(现场资审)。
(三)现场核查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四)网上缴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税〔2019〕5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科。
五、考务管理
(一)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二)考试大纲
2021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应急厅〔2019〕43号)为准。
(三)答题方式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安全生产实务》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其他电子设备及复习资料等规定以外物品必须按要求集中存放在指定位置,严禁带入座位。
(四)成绩查询
(五)证书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
(六)注册
取得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并符合注册条件的,可申请初级安全工程师执业注册,对在执业注册中发现虚假承诺或违纪违规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4),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八)管理规定
2021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六、监督管理
(一)免予核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予核查:
(1)已经作出承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1.各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3.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4.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能源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
各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执业行业界定表
序号
专业类别
执业行业
1
煤矿安全
煤炭行业
2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3
化工安全
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储存)
4
金属冶炼安全
冶金、有色冶炼行业
5
建筑施工安全
建设工程各行业
6
道路运输安全
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
7
其他安全
(不包括消防安全)
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燃气、电力等其他行业
附件2
学历(学位)
中专学历
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
大学专科学历
农业类、林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铁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工业类、药品制造类、粮食工业类、粮食储检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物流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指挥类、司法技术类。
大学本科学历
工学门类的所有专业类;公安学类、化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
第二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
工学门类的所有学科;工程硕士、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对应调整后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管理学门类中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博士学位
注:中专泛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附件3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一、基本信息
(一)办事事项名称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二)报考人员信息
姓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二、告知内容
(一)证明事项名称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二)设定证明事项的依据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三)证明的内容
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的要求。
(四)承诺的方式
由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承诺,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
(五)核查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承诺书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限
三、报考人员承诺
报考人员签名:
承诺日期:年月日
附件4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2.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3.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考试机构暂不提供网上打印准考证服务。考生与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后,可于考试当天直接前往指定考点,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6.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7.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8.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