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8号)要求,现就我区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
(二)部分科目(免两科)考试条件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2.关于“免试条件”“工作年限”,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环评估便函〔2023〕220号),对“免试条件”“工作年限”进行了解释,详见附件2。
四、报名事项
我区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为方便考生就近参考,报名原则上只接受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宁夏的报考人员。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仅限填5条)。照片采用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再上传,以确保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需重新上传。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24小时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等待在线核验,注册完成并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本人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考试。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市考区。
考生在报名系统里点击左侧菜单“修改报考信息”进入取消报名界面,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取消核查状态和确认状态,进行报名信息修改操作。缴费后不允许修改考生报名信息。
报告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或撤回承诺申请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0951-5160696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
五、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202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为准。
(二)准考证打印。应试人员于2024年5月20日9:00至5月26日15:00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用具。报考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试注意事项。
3.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答卷进行甄别,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务必诚信应考,同时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
六、考后资格核查
七、证书制发
(一)电子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有关要求
(二)日常监管核查。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日常监管中的核查工作,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成绩。
(三)安全提示。为保障广大报考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提前了解安全考试事项和考点应急疏散通道方向,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如遇突发事件需逃生时,听从考点安全员统一指挥有序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