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考生,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9月开考,你关心的都在这

昨天下午,司法部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正式启动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司法部就广大考生最关心的问题做最出了权威的解答。

在此,小司精心制作一本考试秘籍,助所有考生一臂之力。

哪些人可以参加考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施行前即2018年4月29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详解“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一是针对法律职业岗位。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已经在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且胜任现职务的人员,没有从业资格方面的要求。

二是针对专业条件的,实施办法第9条的规定就是“新人新办法”,第22条的规定就是“老人老办法”,对此公告再次予以明确。

“新人”报考要求:要有学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客观题

报名日期:6月20日至7月4日;

缴费截止日期:7月9日;

二、主观题

考试方式有哪些改变?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2+1考试模式,即客观题2张试卷,主观题1张试卷。客观题试卷分值各150分,各100道试题,题型分别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性选择题,考试时长180分钟。主观题试卷分值180分,题型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考试时长240分钟,考场将为考生配备法律法规汇编。

客观题考试在包括港澳考区在内的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主观题考试以纸笔考试为主,在若干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

实行一次考试分阶段进行。从今年开始,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通过客观题考试后再参加主观题考试。

增加客观题考试成绩有效时长。考生当年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考试内容有什么新变化?

一是力求对法治实践有新的反映。在具体命题中,特别是主观题中,将把法治实践中一些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博士生“活生生”的案例拿来,根据命题技术规范进行加工改造后使用,同时允许考生使用由司法行政机关配发的法律法规,以此来考查考生对知识和技能的综合应用,而不是简单的记忆、理解,从而将具有一定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能力、符合法治实务部门需要的考生选拔出来。

二是力求对法学教育有新的促进。今年司法部改进完善了提供真题工作,扩大了征题范围,从原来的五所政法院校扩大到十五所政法院校和法律实务部门、法学研究机构;征题形式从集中、线下定向征题“一条腿”走路,线上、线下征题双管齐下;不仅定向征题,而且广泛收集国内部分优秀法律院校的本科生期中期末考试试题、研究生考试的试题等,征集试题数量质量明显提高。

为什么主观题考试配发法律法规?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

今年的考题一定是不同于以往的题,所以允许考生在考试的过程当中参阅国家法律法规。通俗的讲,考题一定是活题,不是单纯的死记硬背性质的题。要通过这样的考试方式,来考出参考人员应该具备了解掌握的宪法法律知识,运用宪法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使考题更能体现出对实践能力、对法律知识运用能力的考查,这是配发法律法规的想法,也是一种尝试。

继续实行特殊政策!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地域范围为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1039个县级行政区域。放宽学历条件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继续允许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考。

2019年全日制专升本应届本科毕业生、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纳入这一政策适用范围,上述人员也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考后不公布试题和参考答案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考前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力图通过借鉴其他城市的发展经验、先进做法,为滨州的决策者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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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考老人老办法详解在明确规定行机关中初次从事行处罚决定审核、行复议、行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已经在行机关中从事行处罚决定审核、行复议、行裁决工作且胜任现职务的人员,没有从业资格方面的要求.二是针对专业条件的,实施办法第9条的规定就是“新人新办法",第22条的规定就是“老人老办法”,对此再次予以明确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34426973242873169&wfr=spider&for=pc
2.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将迎首考“司考”变“法考”将迎哪些新变化此外,司法部负责同志在答记者问时明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行放宽条件政策,以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才不足的问题。 此前,与四川具体省情相联系,放宽政策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从2011年起,四川所辖所有的县(市、区)均被纳入放宽政策范围,实行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政策,许https://www.sc.gov.cn/10462/12771/2018/5/3/10450121.shtml
3.司法部部长明确:统一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4月将出新规,报名资格关于大家都非常关心的法律资格统一考试,张军部长说,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适应时代要求,努力提升法治工作者专业素质、政治素质。 司法部部长张军在“部长通道”上谈到去年结束的我国最后一次“司法考试”时谈到,统一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办法有望4月出台,报名资格将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张军介绍,按照这http://m.iprdaily.cn/news_18443.html
4.考试通知!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或者符合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4NDI5MjAyNw==&mid=2247506586&idx=2&sn=3bd25efcb2baf056a1bc8d2cacefec73&chksm=ebff3c4edc88b5588a4571747f407a9c83806ba3cbad76a44088abc266e1663149fe0bba3c2f&scene=27
5.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下)【法考风云】——第一期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介(下) 六、报考条件 2018年司法法考改革,报名条件发生了大的调整,预计2020年将延续2018年法考报名条件,各位考生可以先参考: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http://fxy.mdjnu.cn/info/1013/1229.htm
6.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否废除老年人优惠政策(老年人优惠政策在2024年,法考并没有废除老人老办法,截止目前,没有消息表明废除老人老办法,所以只要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法本同学,依然可以报考法考。对于那些在2018年4月28日之前就已经入学的同学来说,他们仍然可以按照老办法来申请法考,即只要他们拥有法学类学历或者学位,或者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就可以而对于在2023年4月28日https://www.crxlts.com/news_5126239.html
7.深圳法考网:2020司法考试(法考)报考条件有哪些?司法考试报名时间新人新办法:新人是相对于老人来说的,也就是说2018年4月28日之后,参考法考就需要法学本科学历的考生或者法学研究生学历考生。 哪些考生不能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http://m.shenzhen.offcn.com/html/2020/05/58704.html
8.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14篇(全文)[5]李大平.医师注意义务产生的渊源———医师的注意义务系列研究 (2) [J].法律与医学杂志, 2005;12 (1) :8~11 [6]同注5. 执业医师报考时间及条件 第8篇 报名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c6g4x8d0.html
9.司法考试报名条件非全日制本科可以考吗免费法律咨询现在司法考试改叫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全日制本科能不能考,得看具体情况。要是你的非全本科学得早,在https://www.66law.cn/question/4906234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