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律援助中心深入推行“1+N”法律服务模式,精准对接百姓需求,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服务便捷性。
“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优化中心管理机制,规范中心印章使用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安全性;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将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法律工作者与各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实行长效对接机制,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
“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建立援调对接机制,将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无缝衔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人性化、低成本、易操作等特点,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压缩审批制度”。将受理审批时限由原来“在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审查,三日内指派到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机构;刑事通知辩护案件在三日内指派到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机构”压缩为“所有法律援助案件在三日内完成受理、审批、指派手续”。同时开通农民工、残疾人等多条“绿色通道”,对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可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对特殊案件受理、审批、指派1日内办结。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加大对案件质量的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制定《东胜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及补贴发放制度》,以各项补贴标准为基础,根据服务质量上下浮动一定比例,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与案件补贴发放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定期开展法援案卷质量评查,定期向社会公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综合运用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督促办案人员提升服务质量。
原标题:《东胜区法律援助中心“1+N”法律服务模式,把法律援助服务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