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滁州网讯(全媒体记者张开兴通讯员叶红红)近年来,为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维权实效,市司法局将法律援助与支持起诉、公开听证、诉前调解相结合,打造“法律援助+”模式,为困难群众依法维权提供全方位保障。

“法律援助+支持起诉”,合力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强法律援助与民事检察工作衔接,共享线索,对符合法律援助和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的弱势群体维权案件,由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材料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做好帮助调查取证、督促快速立案、规范办理以及案件后续跟踪等支持起诉工作,实质性化解难点。

“法律援助+诉前调解”,聚力化解纠纷取得实效。加强与劳动仲裁、法院等部门沟通,充分发挥承办人员诉前调解作用,特别是对讨薪、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等案件,在充分尊重、保障受援人权益的前提下“能调尽调”,既节约受援人诉讼成本,又帮助受援人快速拿到赔偿,缓解双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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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第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应当通知辩护情形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将法律援助通知文书、采取强制措施决定书或者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副本、http://www.ynjc.gov.cn/jcqzfxxgk/zcwj2023/20241128/1570464.html
2.淮南检司联动共建“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本网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朱倩倩)11月27日,记者从淮南市检察院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各自职能优势,在更好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府检联动”,日前,该院与淮南市司法局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http://news.fzahw.com/news/2024/11/28/c_124992.htm
3.支持起诉解烦“薪”,多元解纷化忧“酬”南方+4月24日,一名检察员带着三名当事人和一名法律援助律师来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在向花都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后,检察员便将三名当事人遇到的烦心事向立案庭工作人员作出说明。 原来,这三名当事人分别自2013年、2019年、2020年起受雇于刘某,在花都区炭步镇某工厂从事焊接及激光机操作工作。因刘某拖欠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305/05/c7646946.html
4.集宁区“司检”联动为弱势群体“撑腰”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郑慧英 实习生 安平冉 )8月7日,记者从内蒙古司法厅了解到,近年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法律援助中心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探索实践形成“司检”联动“法律援助+支持起诉”机制,为弱势群体“撑腰”。 据了解,“法律援助+支持起诉”机制,可以打通案件线索移送双向渠道http://m.northnews.cn/p/2232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