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到的情况,建议您通过办理委托公证来解决。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流程:
1、选定受托人:房主需要在国内选择一名可信任的亲属作为受托人。
2、联系中国大使馆:房主应与当地中国大使馆取得联系,由使馆工作人员负责审核身份,并进行必要的见证。
3、完成视频连线:在大使馆的协助下,房主可以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与大庆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完成委托书的签署。
市民李女士:
我爱人在9月25号被打伤,脸上有伤口,角膜也有划伤。报警后,警方进行了一次调解,但并不是我们三方一起协商的。我对警方调解的赔偿金额不太满意。最近,警方一直让我等待,现在伤情快好了,但还没有进行伤情鉴定,这样的处理是否合理?请问我现在还能申请司法鉴定吗?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高莹:
市律师协会会长陈树春:
市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张玲玲:
李女士,警方在调解过程中可能会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也就是不要求三方一起到场。这种方式有助于缓解当事人的情绪,尤其在双方情绪较为激动的情况下。根据您的描述,您爱人的伤情可能不一定构成轻伤,公安机关会优先进行调解,以便化解双方的矛盾。如果最终双方无法达成和解,且您坚持进行伤情鉴定,警方会推进后续程序,根据司法鉴定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微友“大山”留言:
自己在中三路友谊岗因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被罚款50元。但是路面没有标识,以前也没有被罚款,能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审理一科科长姚瑶:
近期,我市对多条道路重新施划了道路标识,建议您先确认现场有没有标识,如果确实没有标识,可以先与交警支队沟通反映,如果交警支队坚持处罚,不予撤销,您可以在处理完毕后申请行政复议。
提醒广大听众朋友,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要求,对县(区)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到县(区)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其他部门不予受理。
自己位于海南的房子要出手,着急办理过户手续,希望由亲属代办,咨询大庆公证处在周六,周日是否办公?办理完成后是否能立即出具公证书?
微友“黑土地”咨询: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姜杨:
能否获得法律援助主要是看申请人的经济状况以及申请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法》的规定。按照您描述的情况,您妻子是农村户籍人员在市区务工,对于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按照《法律援助法》的规定是既符合了事项范围也属于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人群,符合援助条件的。
为了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我们在全市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共设置了23个法律援助受理点,让更多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获得法律帮助。
如果您之前咨询的律师事务所恰好是我们的法律援助受理点,那可以由律师代为转交你的法律援助申请,你只要准备好你和你妻子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与案件有关的材料,节目后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与您取得联系,履行援助手续,指派律师维护您妻子的合法权益。
微友“庆山”:
我住在龙凤区湖滨教师花园小区,但前业主拖欠了物业费,现在物业公司总是向我催要这笔钱。请问物业应该向谁索要这笔费用?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这涉及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由于您是新业主,而前业主在您购买房产之前已经拖欠了物业费,通常情况下,费用应由前业主承担。
具体来说,在房产过户时,前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并未解除。因此,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应由前业主负责。如果没有任何特殊约定,物业公司应当向前业主索要这笔物业费,而不是向您催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