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14日)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近日北京市政府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出台了《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决定扩大公民申请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政府花钱请律师免费帮你处理法律纠纷。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法律援助已被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市区两级政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了政府财政预算,并且逐步增加经费投入。数据显示,2015年此项经费投入达到5000万元。
记者获悉,目前北京全市共设有17家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工会、妇联、残联等设立了法律援助分中心,在街道(乡镇)建立了516家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6760家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络点。
因劳动合同致权益受损可申请法律援助
此次扩大后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除了按《法律援助条例》和《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执行外,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如果没有委托代理人并且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是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主张权利的;二是因征地、拆迁而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在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的。
另外记者注意到,此次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扩大还涉及军人军属。
按照规定,对符合经济困难条件或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军人军属,在上述事项范围的基础上,请求给予优抚待遇的、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的、因医疗交通工伤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案件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涉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的、涉及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保险赔付的,应给予法律援助。
对经济困难群众民事诉讼提供法律援助
土地纠纷是近年来拆迁过程中的热点问题。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据北京市12348法律咨询专线2013到2015年数据统计,排在咨询内容前三位的依次是劳动纠纷类、婚姻家庭纠纷类和房屋土地纠纷类。
而在此之前,法律援助在参与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时,限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只能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并不能满足群众其他法律需要。
-释疑
“经济困难”如何认定?
按照规定,法律援助的案件类型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等。在这些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因为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律师等代理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如何认定“经济困难”达到了可以申请的条件?《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就此明确,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条件,按照国家和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执行。
-案例
通过法律援助追回26万工资
一则案例显示,2014年,孙某等13人到北京一家公司打工,因拿不到工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发现这是典型的违法用工案件,由于未签劳动合同,未缴保险,公司直接否认存在劳动关系。
经过律师收集间接证据及多方努力,孙某等13人在今年4月拿到了被拖欠的26万元工资。(记者王梦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