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及有关证据材料。经济困难标准是指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是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和指定程序:一、除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被告人外,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并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移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出书面记录。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应当通知申请人一次性补齐。申请人未按规定补正的,视为撤销申请。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核实。
(4)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讨论确定。
(5)经批准提供法律援助的,由受理部门填写《法律援助决定书》和《派遣通知书》,并将《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和《案件法律援助费用补偿审批表》交受送达人到指定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同时,接待部门将《法律援助案件咨询表》发放给接受者和承办案件的法官。法律援助案件(事项)办结后,受援人和承办人填写表格,交回指定的法律援助中心。
(6)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应当自收到指定辩护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实施律师事务所承办,受理部门填写《委托通知书》,通知律师事务所派人领取有关材料,并致函人民法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由受理部门填写《法律援助函》、《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特别介绍函》,办理委托手续。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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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李东升律师,执业于安徽郑良付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诉讼业务,曾参与多起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