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汇总十篇

2.创新宣传方式,扩张宣传范围。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印发普法宣传资料等传统手段的基础上,根据发展和改革的要求,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利用局域网、手机短信等新载体,不断开发、推出更加生动活泼的普法宣传品。把握宣传时机,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化推进“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格局,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围绕经济社会开展法制宣传

4.强化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职能范围内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和法律风险的研究,重视国家、省、市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及时补充新的风险点,提出防范对策建议,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尤其对投资管理类、信息公开类和行政许可类出现的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从源头上避免法律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6.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保证党组中心组每年不少于两次以上的法律知识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通过学法用法和践行法治,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理念,用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并运用到议事、决策、管理、自律和领导工作的每个环节和每项具体工作中。

7.结合我县企业实际需要。着力开展重点企业项目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县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引导企业建立项目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投资作为考核企业项目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突出培训重点,致力引导企业项目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进一步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项目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经营氛围。

四、进一步打造法制宣传工作新亮点

9.做好法治文化建设工作。通过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重点、多层面、全方位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全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法治文化氛围,逐步形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工作局面。

10.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和清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委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依法履行受理、审查、备案等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不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不违法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工作机制,将清理工作制度化。

五、以行政执法档案建设为载体,强化对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

11.为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提高执法队伍规范化水平,全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业绩档案。根据执法岗位的不同,严格划分建档对象,细化建档环节,对具有执法主体资格和从事具体执法行为的人员全部建档。根据“一科一盒,一人一卷,一案一册”原则,形成“一人一档,人走档在”的完整建档体系,从而加强了执法人员档案建立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基础保障。

12.积极开展执法卷宗的建立和健全工作。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办)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对照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重点查找证据的全面性、处罚的合法性、自由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文书的规范性、案卷的完整性。同时,对执法效果和认定责任也作了严格的程序规定,即通过案件督查、执法质量检查等方式,收集执法纪律方面的情况记录入档,为行政权力的规范运用和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起到了促进作用。

六、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组织保障水平,增强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效性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重点工作有关信息,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提高“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效能,保证行政许可便民、高效和公开透明运行。

2.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起草规范性文件要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都要组织听证或专家论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网上报送备案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2.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保障程序公正规范。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坚持用制度约束行为,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经常化。坚决杜绝违法执法、趋利执法现象的发生。通过开展典型案例评析、执法竞赛、评比执法办案能手,评选优秀和不合格案卷等活动,促进办案水平的有效提升。

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防范化解矛盾

1、继续推进农业系统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和为民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行政指导,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行政警示、案后帮扶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全过程。要按照自愿、合法、合理、公开和便民的原则,重点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领域推行行政指导工作。

2.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和改进农业行政调解工作,明确农业行政调解工作任务,建立农业行政调解运行机制,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将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建立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4、加强法治建设宣传工作。运用各种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治建设成效,继续组织参加全市“法治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推进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内容

2.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服务月”、“法治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3.15”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8”放鱼节及植树节等时机,做好涉农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举办普法讲座、办理执法投诉、支持依法维权等方式,深入乡村和社区,宣讲法律政策,解答民生难题,让实实在在的行政执法服务真真切切地惠及民生大众。积极利用各种资源,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力量,适时、广泛地宣传我委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中的特色亮点和先进典型。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确定的“两个一百”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系列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社会注意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升年活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各级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召开一次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和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充分发挥协调职能,检查、指导和督促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完成。二是继续抓好《法制建设纲要》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做好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不断强化司法行政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公正执法能力,做好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开展学习培训,将依法行政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各类培训班培训的重点内容。

7、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考评。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的导向作用,将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标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

三、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12.4”等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8、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全力推进,加大落实力度。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委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宪法知识测试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针对青少年不同年龄段,通过不同的形式,加强法治理念和未成年人运用法律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坚持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常态化,继续加大“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力度,加强行政村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农民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意识。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引导企业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经营,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维权,努力打造开放文明、规范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

9、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认识开展“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等工作在推进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活动与“六五”普法阶段性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律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品牌效应,广泛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总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普法教育效果。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四、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0、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地域特色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和研发,加大法治文化成果的转化力度。积极搭建法治文化建设平台,构建法治文化传播体系。突出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加强法制宣传栏或法制宣传橱窗、门户网站开辟普法栏目等自有阵地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规范化、标准化,户外媒体等公共阵地的建设。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同步推进,区广播电视台开设法治栏目,各成员单位门户网站设有法治文化板块,开通普法微博等,积极发挥新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提升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制长廊档次,并形成各具特色、主题鲜明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

12、广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举办年度法治书画摄影作品竞赛及展览活动。推进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进乡村(街道、社区)活动,增强普法效果。

五、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3、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法制宣传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固强项、补弱项,落实工作制度以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责任单位检查督查,完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全面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落实,确保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4、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利用法制集中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送法下乡等活动形式继续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部署“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召开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我区“六五”普法的工作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3.明确普法年度目标任务。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分解全区年度法治宣传教育目标任务,明确共性目标、个性目标、考核方法,确保年度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有序运行。

5.深入宣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强化宣传十八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6.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根基;突出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的宪法精神和宪法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12·4”第3个国家宪法日暨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三、培育公民法治素养

8.着力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坚持和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区党校必修课,推动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系统组织在线学法考法,切实增强以考促学的实际效果。组织参与全省机关第五届“万人学法”竞赛活动,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1.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培育1—2个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宣传工作,以吴城农民书画、刘老庄农民诗词培育为基础,大力推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繁荣行动,组织参加全省优秀法治文化产品评选,培育、挖掘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

12.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扎实推进“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已建成的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综合效能,不断释放法治文化建设集聚效应,重点在提质扩面、增强效能上下功夫。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申报工作;筹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13.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活动。坚持民需导向,深入开展“法润”主题活动,推进德法融合、法治惠民。广泛开展法治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全面宣传《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根据省厅推出的法治书籍阅读目录,参加全省“法润·全民阅读手拉手”、法治微创作征集和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使人民群众真正共享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共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进程。

五、夯实法治宣传工作基础

1、做好全市“六五”普法中期推进表彰工作。认真总结“六五”普法以来取得的经验成果,表彰激励“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后半期工作。

2、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向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达年度法制宣传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全面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确保年度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有序运行。

3、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的精神,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机制、组织领导机制、协调联动机制、保障机制、考核考评机制”。探索建立社会法治需求征询评估机制,开展法制宣传社会知晓度、满意度调查,通报调查评估结果,进一步形成组织有力、机制完善、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协同推进的法制宣传教育运行体系。

二、服务大局,助推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

4、围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帮助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突出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引导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继续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三、突出重点,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

6、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党校(行政学院)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等主要学法制度和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述法。进一步规范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探索运用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无纸化系统,切实增强以考促学的实际效果。汇编公务员学法用法优秀征文集,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7、不断培养青少年法治精神。继续开展以“唱响法治畅想明天”为主题的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结合校园文化建设,设立法制教育专馆、专区、专栏,丰富校园法制宣传教育载体。联合教育部门,借助青少年学生成人宣誓仪式,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家校通和网络普法平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广大教师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8、努力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会同经信、工商、国资等部门,继续深化“送法进企业”、“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活动。积极探索个体经济、民营经济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组织以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为基本内容的各类法制宣传主题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9、着力加强农民和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农活动,完善“农村法律明白人”网络体系,推广“驻村法律顾问”、“法制副村长”试点经验,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继续开展“法律下乡”、“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建设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基地,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和工地设立法律超市、学法书屋,不断巩固和完善我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10、扎实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关要求,广泛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以全国、省、市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工作为契机,开展以民主决策为重点内容的工作指导检查,力争实现2014年全市省级示范村(社区)创建达标率30%。对已达标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适时组织“双创”回头看,确保创建质量,总结创建经验,扩大创建成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走向基层,走进群众”主题活动,努力形成良性互动、普治并举的良好态势,不断夯实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基础。

四、开拓创新,全面增强法治文化覆盖渗透力

12、深入开展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探索建立“无锡市法治文化研发中心”,建立完善无锡市法治文化人才库,开展法治文化理论研究,研发、推广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积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全面提升我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水平。

五、优化队伍,努力夯实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基础

3、积极拓展法制宣传传播渠道。结合各个卫生纪念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社区行”、“健康社区行”等活动,开展《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食品安全法》等宣传教育。做好“12·4”法制宣传日等社会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职能,及时对社区居民、农民工、服务对象等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普法书籍等,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质。

4、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机关干部轮流参加市司法局每年组织的全市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培训班。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参加普法网“网上学法考试城”的平台进行网上考试,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法制宣传教育备案、网上学法考试等学法制度和形式。组织新任科级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培训。

1、全面启动林业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在全面总结我市林业系统“六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类型普法规划,结合林业实际,切实做好我市林业“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报上级批准后施行。总结“六五”普法的工作成绩和亮点,全面部署“七五”普法规划工作。

2、开展“七五”普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媒和普法载体,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宣传“七五”普法规划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形成推进“七五”普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掀起“七五”林业普法教育新,尽力提升法治宣传社会知晓率,确保“七五”普法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二、落实普法责任,全面引领法治建设新常态

4、落实“四个纳入”考评机制。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实施普法责任制的决议》,根据法治宣传教育“四个纳入”考评机制,即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市直机关效能、领导干部政绩、政府目标管理要求,引领法治建设新常态,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地位。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在推进依法治林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

5、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根据林业系统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月提示单、季督办单制度,强化普法履责主体意识,落实普法责任。在对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做好普法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普法,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服务性,推动林业普法工作的创新发展。

6、推行“以案释法”制度。根据林业行政、刑事案件高发于乱砍滥伐林木、滥占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采集采挖珍稀野生植物、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森林火灾等林业各领域案件的特点,建立法官、检察官、林业公安干警、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编辑和典型案例等工作制度,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参加以法官、检察官、林业公安干警、律师等为主体的林业普法“以案释法”宣讲团,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以案释法”微讲座活动。

三、突出精准普法,助全民法治素养有效提升

7、着力培育林业干部队伍法治思维。进一步完善“机关集中学法月”制度,推动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推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制培训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

8、着力提升特定人群法治素养。利用3月12日植树节、4月4日至10日“爱鸟周”、6月5日环境日、10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1月6日省湿地日、11.9森林防火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节点,组织普法宣讲团、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志愿者小分队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法治惠民活动。

四、夯实法治根基,促进多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9、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规范普法志愿者登记注册、培训、上岗、考核、表彰等各项工作,搭建良好普法宣传、志愿服务工作平台;加强普法骨干、联络员等队伍的遴选、培训、管理,努力建设一支能力强、素质高的林业普法队伍,带动全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突出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围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新任务,组织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深入村居、企业、学校等单位开展宣讲活动。

2、突出抓好宪法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引导人民依法参与立法工作。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大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群众满意度

4、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继续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党校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等主要学法制度和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推行无纸化学法考法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5、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动落实全省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全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标准,加强学校法治教育专兼职队伍建设,培育校园法治文化,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生网上法律知识竞赛,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6、强化企业经管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进一步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更加规范有序、守法诚信,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开展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普法,推动运用法治手段促进企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7、强化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稳步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把“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教育与“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农活动紧密结合,继续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帮助广大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当地社会,不断提高农村普法实效。

三、切实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引领向上作用

8、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展示年活动。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推动县镇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开发具有本土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不断激发群众自觉学法用法的热情。

9、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把法治文化作为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提升农家书屋的法制图书种类数量,不断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广泛开展各种主题法治文化“六进”活动。

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全社会法治理念的普遍认同和遵行

11、促进法治与德治的融合。协调县文明办等部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增加法治宣传在文明城市、文明行业(岗位)创建考评中的占比,通过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12、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以创建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基础,开展“法治创建提档升级”行动,不断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规范、引导作用,促进基层组织和群众在法治化轨道上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20*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二、主要做法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20*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2010年是国家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年。“五五”普法规划的实践执行情况,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国家统计局已将2010年确定为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并拟于下半年组织开展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为迎接国家统计局对我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同时为推出本市普法宣传工作的创新典型和经验,为下一步开展全市法制宣传总结评比工作奠定基础,考核验收工作拟分三步进行:

自查自评:5月上旬,各区县按照考核验收办法完成对本地区普法工作自查自评,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

全市验收:5月中旬至6月中旬,完成对各区县普法考核验收工作;6月底前,提出全市考核验收结果及工作报告。

全市普法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普法骨干、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和经济普查对象(规模以下报表单位为主)不同层面开展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其中,以组织开展规模以上报表单位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为考核验收重点。

考核验收采取填报自查自评表、上报报告材料、听取工作汇报、实物实据检查、审阅档案资料、组织评估和测评等方式。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10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修改进程、动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情况和观点,要自下而上组织各种类型座谈会、研讨会,积极发动、广泛参与立法、修法工作,结合实际,提出有价值的立法、修法建议,使统计立法、修法过程成为统计普法、学法的过程。

法制宣传工作要着力抓好宣传作品稿件的采编发和网上普法阵地栏目的定期维护,栏目内容做到保证数量、注重质量、讲求时效。

(三)结合“12.1”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自主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

一要充分利用现有普法宣传阵地和办公区场所,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用语、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宣传气氛。

二要紧紧抓住统计年定报布置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的有利时机,播放普法宣传片;开展会前讲法、学法活动,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企业、下乡村、上街头宣传活动,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

四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优势,通过组织座谈、演讲,举办讲座、论坛、展览等宣传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月初,下达开展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通知,11月下旬,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上报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总体工作要求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要结合本局队中心工作,对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4月底前,以局队文件形式上报本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二)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扩大宣传影响,提高普法效果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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