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全力推进“法援惠民生助力农牧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以“防范、主动、全覆盖”为目标,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品牌创建活动,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全面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服务模式,畅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受理、快速办理。
三是积极参与帮贫扶困。聚焦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为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免费服务卡”,实现“四优先”服务,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0年,全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600余件,为农民工取得利益或挽回经济损失3100万元。
贵州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近年来,贵州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健全完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拓宽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推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把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将涉及农民工群体的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纳入法律援助事项,对于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在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及时印发通知,将因疫情导致的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免除农民工维权的后顾之忧。近三年来,全省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7337件,其中,2020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指派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589件。办理司法部中国法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问题反映”转贵州省案件30件,实际涉案233人,涉及金额650余万元。接待农民工来访咨询14188余人次。
二是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为进一步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全省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均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开通“农民工专席”,安排律师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省法律援助中心与热线平台建立了“农民工便捷机制”,对农民工来电申请法律援助的,直接转省法律援助中心办理。
三是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援助工作。2018年2月,制定印发了《贵州省法律援助农民工治欠保支维权工作制度》,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及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在春节期间全面展开“治欠保支”农民工专项维权工作。2019、2020年连续两年在全省部署开展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供法律帮助专项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在近三年来办理的57337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中,属于工资支付工作案件达13000余件,追讨欠薪达1.2亿元。
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原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管理局、司法鉴定管理局、公证工作处、仲裁法规处)立足于加强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力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不断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全力做好农民工法律服务,点亮农民工维权之路。
做好权益保障确保制度先行
提供法律援助做到用心用情
依托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开通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情况紧急的,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不断改进指派方式,指派擅长办理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律师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积极推行点援制,组建专业化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团队,提高农民工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同时,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窗口,方便农民工就近获得法律援助。
2019年至2020年9月,全省共为2.1万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挽回或避免损失3亿余元。
开展法律体检提供免费咨询
坚持疫情防控服务复工复产
聚焦脱贫攻坚助力重点工程
针对云南山区多、少数民族聚集地多、水电站工程建设多,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情况,不断完善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帮扶“少边贫”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加强了对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特别是怒江州深度贫困地区的法律援助资源供给,推进法律援助人才的发展、培训工作,持续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
自2018年起在全省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活动,完善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的长效机制,配合扶贫办等部门摸排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及时掌握他们的法律援助诉求,推出有针对性、有实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法律援助中心
近年来,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目标,深化便民服务措施,做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鹿泉区法律援助中心连续多次被评为省、市法律援助办案实绩突出单位、省、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荣获“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河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石家庄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等多项殊荣。2019年以来,鹿泉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共接待农民工来访来电咨询1300余人次,受理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600余件,涉案金额700余万元。
一、协调联动助力“根治欠薪”。主动与劳动监察部门建立长效维权对接机制,深入各建筑工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并对工地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和体检,排查梳理合同签订和劳务用工中存在的问题,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法律援助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有效衔接、优势互补,形成司法维权和行政维权的合力,打通服务保障农民工权益“最后一公里”,保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顺利施行。
二、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依托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等设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方便农民工获取信息、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还对农民工因讨薪、工伤申请法律援助的开辟“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简化审批程序,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
四、加强“智慧法援”建设。在疫情期间,通过“12348”中国法网为农民工送法到家,安排专人“线上”解答,让农民工“宅”在家也能线上咨询、线上申请、线上办理各项法律援助业务。积极主动与法院沟通建立了“互联网+”工作模式,“隔空代理”了首起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通过“云出庭”参加庭审活动。
六、利用岁末年初、麦收、秋收等维权节点,开展法律援助集中维权活动。在电视台播出“以案释法”节目,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影响力;加强与省市主流媒体合作,通过刊发法律援助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规范、指导、评价、引领功能。
吉林省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8-2019年度,吉林省和吉林市两级人民政府将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连续列为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响应、统筹安排,发挥法律援助自身优势,为农民工脱贫致富道路保驾护航。
2020年1-9月,吉林市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61件,其中农民工欠薪案件622件,工伤赔偿案件11件,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687人次,累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
二、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提供一免五优先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在已有的便民服务窗口基础上,新增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显著标识,对农民工咨询优先接待和解答,对涉及农民工维权的案件实行“一免五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优先回访,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简化程序,畅通援助通道。减轻农民工维权成本,为农民工群体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信访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建立联席协调沟通预警机制,确定联系人,相互及时通报可能发生的农民工集体讨薪、集体上访隐患,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能动作用,及早介入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尽早引导农民工进入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2020年初疫情期间,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深入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农民工防疫及权益保障法治宣传,赠送口罩等防疫物资,发放法治宣传手册。并积极响应组织号召,在5月份吉林地区疫情反复情况下,积极参与本地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深入基层、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治工作。
四川省泸县法律援助中心
近三年来,泸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85件,涉及金额上千万,获得了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四川省敬老爱老文明示范窗口、泸州市三八红旗集体、“建设泸县贡献奖”等多项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荣誉。
农民工法援服务“零距离”
泸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优化服务形式,整合社会资源,将窗口向基层延伸,在全县20个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02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应援尽援,拓宽农民工维权“异地通道”。签订《渝西川东八区(县)法律援助工作协作协议》,参与共建川渝地区法律援助协作机制,统一法律援助受理标准,做好跨域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共同为农民工维权提高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农民工法援服务“零等待”
2020年,成都人陶某在泸县嘉明镇承包土地并雇佣周边乡镇90余名农民工为泸州某食品有限公司种植泡菜所需的蔬菜。因陶某与食品有限公司产生合同纠纷,导致农民工50余万元的劳务费无法兑现。泸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到信息后,立即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安排喻寺法律工作站法律工作者李开发办理该案。李开发先后召集了双方当时人进行了调解,多次到喻寺法庭与法官沟通,寻求落实农民工劳务费的途径。经过法律援助,陶某最终承诺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付清该笔款项,该案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