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辩护中,一份专业性法律意见书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它能够帮助律师协助办案机关对案情和证据的侦查,有效地向检察机关表达辩护意见、积极引导法院作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判决。因此,如何出具法律意见书?需要出具多少份法律意见书?分别在什么阶段提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第一份法律意见书:取保候审申请书/监视居住申请书
第二份法律意见书:不予批捕申请书
2、作用:旨在说服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这份法律意见书中,内容应该重点围绕“是否满足批准逮捕条件”来展开论述,虽然律师还不能阅卷,但检察官可以阅卷,在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专业性法律意见书能够帮助批准逮捕的检察官下定不批准逮捕的决心。因此,这份法律意见书的含金量是很高的。
第三份法律意见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2、作用:目的是让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再次争取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该份法律意见书应主要围绕本案件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必要继续收监羁押展开论述,2016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了《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该《规定》赋予了检察院对羁押性必要审查裁量权。因此,辩护律师根据案件事实在合适的阶段向检察院提出关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羁押必要性的法律意见书,不仅是再次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变更强制措施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样是降低检察机关责任风险的补救措施。
第四份法律意见书:辩护意见书
第五份法律意见书:“准辩护词”
2、作用:该份法律意见书主要是对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内容作出回应,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认定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提交的证据等方面进行分析,从证据材料、基本案情、本案焦点、法律分析、律师意见等方面阐述辩护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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