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军人法律援助”这个概念和范围。
军人的法律地位主要是通过《国防法》《现役军官法》《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和部队有关条令条例明确界定的。除去以上法律法规对某些权益作出限制性规定(如不得参与、围观游行示威活动)和不同于一般公民的特殊规定(如军人婚姻权益、军人抚恤优待权益)外,军人享有和承担法律赋予公民的一切权利、义务。
其次,当我们军人或军人家属遇到涉法问题的话,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保障呢?
军人或军人家属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通过一般的公民维权途径(诉讼、调解、仲裁)维护权益!
当然,很多单位和地方政府都开设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将婚姻家庭、人身损害、优抚待遇、交通事故等与军人军属生活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于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就直接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理程序,实行申请到指派一次性办妥,也是极大的便捷服务官兵。
最后,军人碰到哪些涉法问题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求助?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除《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外,军人军属对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①请求给付优抚待遇的;
②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的;
③因医疗、交通、工伤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案件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④涉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保险赔付的。
案例:
★现役士官及子女,是否享受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赔偿款分配?
你好,我是一名现役士官!去年8月份我们家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用,分配赔偿款时,村委会表示征地赔偿款没有我和我儿子的份,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该如何通过法律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
答: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五条第3款的规定,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所以,我觉得你们村委会的做法不符合有关兵役法律规定。
★在亲友受到非法侵害的案件中,军人能否参与诉讼?
你好,2018年底我舅舅和地方人员因经济纠纷被打伤,至今还没有出院,对方只是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后就没再管,我作为外甥很想通过法律来维护家人的合法权益,我该怎么办?
你好,在军人亲属受到非法侵害的案件中,军人能否参与法律诉讼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比如具备以下的条件之一:
①系本案的重要证人,则可依法向司法机关提供书面证言;②受害人是军人的近亲属(如父、母、夫、妻、子女等),且确有必要,经部队政治部门批准后可以参与诉讼。
★官兵婚姻权利方面的法律规定?
①《刑法》第259条明确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就是破坏军婚罪的具体内容。
②《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就是军人离婚的特殊规定。
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通过一些合法方式来收集证据,比如你们之间的录音、视频,再如他们同居的一些实证等!法律是需要讲究证据的,不然只是听说她出轨,那法院是不采纳的。
★宅基地纠纷的问题?
对于一些农村籍官兵来说,会时常遇到宅基地的纠纷!
有的是当地政府以战士户口不在为由不予批准或收回宅基地,有的是因与邻居争宅基地而发生纠纷。
如果是邻里纠纷,首先由当事双方协商决议,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解决;当事人对政府处理不服的,以及政府不予批准或收回宅基地的,可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在纠纷解决前,任何一方都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军人享受优先或者免费乘车,如果受侵害能否依法索赔?
《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军人免费乘车,是国家和政府对军人的一种优待措施,军人的乘车费用当地政府已从财政拨付给公交单位。因此军人与公交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仍依法成立,其有效性不受影响,军人免费乘车,如果受到侵害,是可以依法索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