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之利剑护权益与尊严湖南司法行政系统精准施策捍卫军人军属荣光长安盾

湖南法治报·客户端2024-07-3011:04:29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罗霞实习生刘畅通讯员张度

2024年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7周年。

在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基石中,军人军属始终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强军人军属权益保障工作的号召,面对新时代军人军属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退役后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湖南司法行政系统高起点谋划、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进涉军法律援助工作,不仅为军人军属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也激发了全社会对军人职业的尊重与敬仰。

5年来,全省共办理涉军法律援助案件1120件,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

高位推动法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原来,李某入职到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事架子工工作,后不慎砸伤左手,被认定为10级伤残。

在后续的赔偿环节,李某与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待遇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问题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无果。李某申请劳动仲裁,但双方均对仲裁裁决不服。

李某常年需打针吃药,年过半百还在建筑工地高危务工,唯一的儿子远在边防某部服役,受伤后身边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在他人的指引下,他来到了张家界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得知李某系农民工,又是现役军人军属,在稳定其情绪后,该中心当即决定为其开通绿色通道,从“涉军法律援助人才库”选出专家人才,指派永定法律服务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最终帮助他拿回6.5万元赔偿。

长期以来,省司法厅始终坚持把涉军法律援助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先后与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印发《湖南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规范涉军维权工作组织程序和制度机制。

积极依托军地法律人才资源,充实涉军法律援助工作力量。建立涉军法律援助专业服务人才库,在全省招募596名涉军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为军人军属提供坚实法律后盾。

实现1小时内就近申请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所需与司法行政机关所能如何无缝对接?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所盼与司法行政机关所有又如何高效对轨?

郴州市用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

2023年3月1日,在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正式实施的当天,郴州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郴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也共同举办郴州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不断探索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轨并行、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形成有郴州特色的拥军品牌。

郴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忠华表示,该法律援助工作站是为军人军属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搭建的维权服务平台,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消除军人后顾之忧,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据统计,目前湖南省已有14个市州、98个县(市、区)建立涉军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小组,或有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的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

此外,分别在长沙市、某驻湘部队设立湖南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工作站和强军法律服务站,探索军地联动共同做好涉军维权工作。

为力求案件办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省司法厅狠抓案件质量,综合案件类型、受援人意愿等因素,合理指派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的人员承办涉军案件,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并对涉军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程跟踪回访。

做实涉军法援便民举措

5月20日,刘某收到这笔经济补偿款时,心里百感交集。

去年2月13日,他进入到永州某物流公司从事运输工作,但并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之后,刘某在工作中受伤,物流公司停止支付其工资,并以未上班为由让刘某辞职。

因物流公司提起上诉,刘某又在今年4月7日来到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并要求指定原仲裁和一审法援律师邓俊杰办理。

为避免今后执行难的问题,邓俊杰在二审开庭前再次主动与物流公司协商,希望公司给予刘某应得的补偿被拒。

二审开庭当天,邓俊杰又一次请求主审法官组织双方做最后一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律服务是双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窗口设置统一明显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优先”指示牌,对涉军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对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涉及侵害军人名誉纠纷、请求给予优抚待遇、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人身伤害案件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以及涉及房屋买卖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和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保险赔付的予以援助,帮助军人军属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法律问题。

推行全省通办和异地协作,对属于省内其他法律援助机构管辖的涉军案件,依托湖南智慧法援平台及时予以转办;对属于省外管辖的案件,引导军人军属直接向省外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并发函予以协助。

THE END
1.江川区政府信息公开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基本工资标准,由收到《烈士评定通知书》、《军人因公牺牲通知书》、《军人病故通知书》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基本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http://www.ynjc.gov.cn/jcqzfxxgk/zcwj11/20241129/1570619.html
2.军人配偶维权:起诉离婚的法律路径解析离婚纠纷在军人家庭中,离婚往往是一个令人遗憾的现实。作为军人的配偶,他们可能会遭遇诸多挑战和困难,如与爱人长时期的分离以及生活的不稳定性。当这些配偶决定寻求离婚时,他们自然会关心自己是否有权提起诉讼,以及他们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 军人配偶的离婚权利 与普通配偶一样,军人配偶拥有提出离婚的同等权利。无论是军人本人还https://www.zaolaw.com/lhjf/437971.html
3.诉讼费减免条件是什么(五)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确实有必要免除相关费用。【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https://www.66law.cn/case/28465168.aspx
4.以案说法平谷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李某转给女儿的3.5万元,因李某未提交充足的证据证明该转账的性质,该转账发生在李某与苏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其未征得苏某同意的情况下向他人转账,应向苏某支付该款项一半的费用。李某不服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https://www.bj148.org/sa1/yasf1/202412/t20241202_1670247.html
5.军人家属打官司免费吗律师普法军人家属打官司免费吗 普法内容 不免费。军人军属不属于减、缓、免交诉讼费的对象。 《最高人民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司法救助:(一)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二)当事人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https://www.110ask.com/tuwen/16778349049024583563.html
6.聘请律师打官司的费用标准是怎样的(3)代理民事、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1000元-5000元/件(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收费1000元https://law.iask.sina.com.cn/jx/sh/86OKkkQYSf4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