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1.1律师应积极支持并参加法律援助工作,接受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其执业机构所属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的案件。律师接受案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或中止办理案件,也不得擅自转交给其他律师办理。

1.2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3律师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实施,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保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受援人的隐私,及时向受援人通报案件的进展情况。

1.4律师在办理案件或咨询的过程中,严禁其以交通费、文印费等任何名义向受援人或其家属收取费用,严禁接受受援人或其家属的各类直接或间接利益。1.5律师所在执业机构应当对律师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业务指导,督

促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1.6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时不得借机向受援人为自己、其他律师、本执业机构或其他律师所在执业机构承接有偿法律业务。

2.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与代理申请法律援助

2.1法律援助案件范围

2.1.1律师在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者安排下,为受援人依法提供以下法律援助服务:

(1)征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受援人的同意并与其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2)征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同意后,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征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并接受委托后,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3)依法担任死刑(含死缓)复核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

(4)征得受援人的同意并与其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5)征得受援人的同意并与其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提供专项法律援助服务;

(6)征得受援人的同意并与其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担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的辩护人或代理人,参加诉讼;

(7)担任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8)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其他案件。

2.2律师代为申请法律援助范围

2.2.1律师可在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管理下,在法律援助范围内依法代为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1.公民具有以下法律事务,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委托律师代理,需要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在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

(8)因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受到人身损害,主张权利的;

(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

(10)有必要代为申请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

2.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他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或代理人,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

(1)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未被羁押的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5)未被羁押的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无须提供经济困难的证据,即可以代为申请法律援助;

(6)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智力残疾或障碍且有证据证明的;

(7)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而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8)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9)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有必要代为申请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

2.2.2代为申请程序

1.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申请法律援助后,应详细询问有关案情,并根据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进行逐步审查和判断,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的,律师应告知当事人不能予以代理的理由,如当事人有异议,应告知直接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2.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律师指导当事人按照《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工

作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经律师所在执业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将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报法律援助中心审批。

3.律师代为申请的民事、行政、仲裁、非诉讼法律服务代理和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收集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2.2.3受援人经济困难的标准

1.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的标准,以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金额为标准。

2.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2.2.4经济困难的证明

1.经济困难证明由法律援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并加盖公章。经济困难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本人的劳动能力、就业状况以及家庭成员、家庭月(年)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等内容。

2.公民因见义勇为导致诉讼或者仲裁需要法律援助的,无需提供经济状况证明。

3.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4.申请人持有下列证件、证明材料的,无需再递交经济状况证明: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农村特困户救助证;

(3)农村“五保”供养证;

(4)人民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决定;

(5)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

(6)残疾证及残疾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

THE END
1.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材料?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材料? 1. 法律援助申请表; 2.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 3. 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4. 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材料 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00754174XT3440509001009)http://sf.sz.gov.cn/ydmh/cjwt_152766/content/post_11832968.html
2.中律法律咨询随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中律法律咨询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著作权保护及侵权诉讼等,帮助客户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利益。 2.4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 针对行政机关的行为,提供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法律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方面。 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falv/pingtai/3626921.html
3.中伦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中国委托公证涉及两个环节:首先由中国委托公证人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草拟并制作公证文书,再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和加章后,才可使相关公证文件能在内地使用。 中法审核 在1996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规定法院在办理涉港案件中,对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有https://www.zhonglun.com/research/articles/53831.html
4.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残疾人政策服务手册在本市申请办理残疾人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本市户籍;(2)具有符合《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中规定的情形;(3)本人自愿办证。 外省市考入本市高等院校并将户口迁移至本市的残疾人大学生可办理残疾人证,按本市办理残疾人证有关规定执行,在办理残疾人证时除需提供正常办证时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其学籍证明材料https://www.bdpf.org.cn/n1508/n1509/n1511/c34729/content.html
5.云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100问就业政策41.部队对从高校毕业生士兵中选取士官是如何规定的? 42.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应具备哪些条件? 43.大学生士兵考军校和保送入学是如何规定的? 44.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服务优待政策有哪些? 45.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还能享受哪些待遇? http://sfl.caskm.cn/index.php?a=show&catid=78&id=2507
6.律师事务所的性质和法律服务所的区别收费标准摘要:在我国设立有很多律师事务所,一般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律师都会进入律师事务所进行工作,如果想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也都需要通过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有些许区别。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律师事务所的资料,一起看看了解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https://www.cnpp.cn/focus/4816.html
7.部门信息30.如何申请一次性安家费? 31.长春人才新政如何鼓励大学生在长自主创业? 32.如何申报大学生创业项目? 33.怎样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4.长春市公共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哪些就业创业服务? 35.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36.如何参加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现场招聘会? https://www.jlsy.edu.cn/zsbmxx/745.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