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存在哪些问题?

获得法律援助是公民的权利,实施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尽管目前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问题症结所在,探讨问题解决办法。法律援助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第一,经费严重短缺。

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统计,我国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超过70万件,而实际得到援助的不足四分之一。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短缺。据统计,2003年全国各地法律援助财政拨款仅为1.52亿元,人均法律援助经费不过一角钱,远远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例如,福建省至今仍有20个县市区的法律援助机构未收到过一分钱的专项资金。一些地方的法律援助机构因经费紧缺,只能抬高援助对象的“门槛”,使得不少符合援助条件的群众无法得到实质性的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连必要的交通、住宿补贴也给不了,还要支付各类调查费用,直接加重了律师办案的负担,影响了律师办案的积极性,有些援助机构的专职律师辞职去了律师事务所,更别说吸引高素质法律人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了。

第二,人员远远不足。

第三,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还不够大。

第四,县级地方的法律援助工作前景甚忧。

现已成立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地方还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县级地方设立机构虽然基本完成,但由于经费不足或者根本没有经费,使得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得十分有限。这个问题集中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一些省份,而我国贫困人口的分布主要在县级地方尤其是广大农村。因此,如何有效地开展县级地方的法律援助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县级地方贫困者及其他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成为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的难点。

第五,现在的法律援助主要还局限在诉讼领域,即帮人打官司。

第六,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身份尴尬。

法律援助律师既不是律师协会会员,其工作经历也不计算为执业年限。建议司法部出台有关政策,将法律援助律师与其他律师一样对待,解决前述两个方面的尴尬问题。

法律援助的形式有哪些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3.民事诉讼代理;

4.行政诉讼代理;》》》查看全文

我国法律援助的价值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有什么价值下文为大家介绍:

1、法律援助是保障基本人权的客观要求

实施法律援助是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法律援助的实质是国家通过制度化的形式,对法律服务资源进行再分配,以保障贫弱残疾者不因经济能力、生理缺陷所限而平等地获得法律帮助,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体现政府对社会大众基本人权的保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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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事务所的性质和法律服务所的区别收费标准摘要:在我国设立有很多律师事务所,一般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律师都会进入律师事务所进行工作,如果想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也都需要通过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有些许区别。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律师事务所的资料,一起看看了解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https://www.cnpp.cn/focus/4816.html
2.申请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后又聘请律师可以吗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申请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后又聘请律师可不可以”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当事人有经济能力委托代理人的,法律援助机构是不会批准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的,申请法律援助后又聘请律师的,取消法律援助的资格。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https://www.66law.cn/laws/448459.aspx
3.值班律师制度的本土叙事:回顾定位与完?善内容提要:值班律师制度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全面铺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推动、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等积极因素的作用下,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元年”,但也面临诸多问题。值班律师的身份定位问题纷争不止,“辩护人化”与“法律援助制度”是当前的两大基本分流,应整合政策文件、http://legalaid.cupl.edu.cn/info/1012/13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