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医疗服务评价和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我单位”)面向社会开展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招聘计划
我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以及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医疗服务评价和指导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2024、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就业观念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交叉学科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接受以辅修专业报考;
6.同时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的;
8.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个科目,总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100%。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报名人员必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笔试科目的考试,缺考人员及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其中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报考人员按一人计算比例)。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人际理解与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和举止仪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确定后,我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四)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方案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事项说明
(二)应聘人员要坚守诚信底线,在报名时要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若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警惕。
(四)本方案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1.单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C座七楼
(1)招聘政策咨询(招聘单位人事部门)
联系人: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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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服务评价和指导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原标题: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医疗服务评价和指导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