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流浪”已数十天,阴雨连绵让三月份的杭州没有一丝暖意,但这里的“丽人”们却格外暖。
3月6日上午,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江干区法律援助中心、江干区妇联、采荷街道司法所、采荷街道妇联等多家单位在采荷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了一场“关爱妇女法援暖心”专项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先来看看现场为女性朋友们带来了哪些“礼包”?
“礼包一”:采荷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前侧广场,设立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妇女维权等桌台,重点宣传和解答了女性朋友们在劳动就业、婚姻家庭、计划生育、权益保障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为女性朋友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发放《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婚姻家庭权益》等宣传手册和宣传材料200余份,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礼包二”:采荷红色礼堂内,来自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的程妍冰律师讲授了一堂题为《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沟通和权益保护》的法律知识讲座,约有60余名女性朋友认真听取了授课。程律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案释法,就如何认识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类型、夫妻财产、共同债务、小孩抚养权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又耐心细致的讲解。在随后的交流环节,参与群众踊跃发言,就生活中的困惑和法律疑问与律师进行互动交流,会场气氛十分热烈。
女性朋友在社会上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维权也比较困难,下面小编就从三个案例为广大女性朋友支招。
案例一:遭家暴十余年法律援助帮她脱离苦海
陈女士与张某某结婚,婚后不久,张某某就开始对陈女士实施家庭暴力。随后张某某染上毒瘾,负债累累,对陈女士更是变本加厉地实施家庭暴力。后来陈女士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援助律师协助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张某某负责清偿。
法援支招:
案例二:怀孕后被调岗降薪法律援助为她讨回公道
陈女士在某医药公司工作,2017年怀孕后,公司单方面对陈女士进行岗位调整,将其安排到工作任务更重的岗位,并降低了陈女士的薪酬。陈女士不同意调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经劳动仲裁和法院审理,判决公司向陈女士支付经济补偿金4万余元。
案例三:对不尽“抚养义务者”说不
小金母亲多年前与小金父亲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约定小金由其母亲抚养,随母亲生活,其父亲按年支付受援人小金抚养费。事后,其父亲陆续履行了部分给付义务,但未全部履行,其母亲多次索要无果。作为法定监护人,为维护儿子的合法权益,小金母亲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本案法院最终采纳了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受援人小金的父亲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双方离婚而消除,作为受援人小金的父亲,仍有义务创造条件维系、促进双方的父子感情,同样有义务为保障子女健康成长,提供物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