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允许我市公职律师参与办理公益法律援助案件”的提案收悉,感谢对烟台市公职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目前公职律师工作整体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公职律师373人,677家党政机关、34家人民团体、86家事业单位完成公职律师单位网上备案工作。
二、公职律师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您的提案,我局积极开展公职律师参与办理公益法律援助案件工作调研,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按照《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鲁司[2022]72号)文件要求,公职律师是指任职于党政机关或者人民团体,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由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对公职律师进行日常管理。
按照《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公职律师可以受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从事有关法律事务,根据公职律师所在的单位委托或者指派办理法律事务,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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