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也称家事调解,旨在通过规范化的调解,帮助您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您可以和当地“家调委”联系,他们会按照流程图为您服务!
天门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地址:天门市钟惺大道18号(市民政局一楼)联系人:0728-5223223
就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看,家暴受害者享有如下权利:
1、报警求助
遭遇家庭暴力后,受害者可以拨打“110”报警求助。
对于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社区自治组织等均有义务予以制止。
2、要求固定和保存证据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接警到现场后,家庭暴力受害者有权要求其做好接处警记录。
3、要求司法鉴定
公安机关受理家庭暴力案件后,受害者有权要求对自己所遭受的伤害做出司法鉴定。如果受害者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有权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减收或免收司法鉴定费用。
4、获得法律援助
因家庭暴力引起的民事诉讼属于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符合当地经济困难标准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有权获得法律援助。
5、要求获得保护和处罚施暴者
遭遇家庭暴力后,受害者有权要求对施暴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
按照法律规定,家庭暴力受害者提出请求后,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施暴者应该给予五日以下的拘留处罚。对家庭暴力受害者提出告诉的虐待罪,人民法院应该予以受理,并对施虐者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6、保护隐私
无论警察、检察官,还是法官、律师和其他人员,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均应尊重受害者的隐私,未经明确同意,不得将受害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以及其他能导致其被认出的信息公开。
7、避免二次伤害
无论是警察、检察官,还是法官、律师和其他人员,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均应采用适当的语言和行动,避免暴力受害者受到二次伤害。
8、起诉离婚
家庭暴力是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家庭暴力受害者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准许离婚。
9、获得离婚赔偿
在离婚诉讼中,无论受害者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有权因家庭暴力而获得离婚损害赔偿,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失、治疗费用,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