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范芮菱蒋京洲张庭铭摄影报道
四川是劳务输出大省,农民工总量常年保持在2600万人以上。元宵节后,农民工陆续踏上返岗之路。
为了及时解答农民工朋友返岗复工的疑问,四川日报全媒体联合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推出“农民工帮帮团×小铭切瓜”特别策划,邀请律师现场解答问题、普及法律知识。
本期节目中,针对仁寿县农民工陈某提出的“老板拖欠2个月工资如何讨”的问题,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蒋文虎怎么说?怎么看?又该怎么办?一起戳视频了解~
仁寿县农民工陈某求助:
律师你好,我是仁寿人,长期在外省某建筑工地上煮饭,没有签劳动合同。自去年10月开始,老板说公司的效益越来越不好,因此每个月要给我降500块钱的工资,并且去年12月和今年1月的工资也都还没有发给我。请问遇到这种欠薪的情况,我该向哪儿反映呢?没有签合同的话,我12月和1月的工资还可以要回来吗?需要出具什么材料呢?
法援律师蒋文虎: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不能拖欠。如果您所在的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您所在的单位给您打了欠条,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您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
问题1:
春节期间,有很多农民工加班值守。他们的加班工资怎么算?追讨加班工资要注意什么?
农民工朋友在追讨加班工资时,应当注意保留以下证据:
一是加班事实的证据,包括个人的出勤记录、工作记录、排班表、加班通知等;二是工资标准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卡流水、纳税证明等。
问题2:
加班工资的基数是多少呢?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二是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
三是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问题3: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就把劳动者辞退,也可以要求额外支付工资吗?
是的。在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如果是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则无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也没有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将您辞退,您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您的证据,同时尽早地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