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怎么办?海南省司法厅出台5项便民措施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24日消息(记者陈栋)针对海南省各市县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不互认,造成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难的“堵点”,省司法厅出台《海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全省通认暂行办法》,推出5项法律援助便民措施,直接惠及20余万法律援助对象,为群众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5项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为全省通认、全程通认、全省通审、调查确认、网上确认。具体来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在审查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时,对申请人提交的同城或异地经济困难证明“均可受理”,实现市县之间的经济困难证明互认,解决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多头跑”和“往返跑”的问题。
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但因案件对方是为其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单位,而未能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受理案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对申请人经济状况进行调查确认,并作出书面说明,实现“只进一扇门,办成多件事”,解决群众出具经济困难证明难的问题。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会同省民政厅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对象人员和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未成年人、正在接受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等身份信息共享机制,法律援助机构对上述身份的申请人在网上直接确认,无须申请人提交书面身份证明,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群众办事更便捷。(陈栋)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