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市直属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结合承德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开展“千名律师办千案服务民生促和谐”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
开展“千名律师办千案服务民生促和谐”
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政法队伍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服务民生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司法厅统一部署,结合承德法律援助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市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开展“千名律师办千案,服务民生促和谐”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及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紧密围绕推进四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集中办理一批涉及维护贫弱群体合法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努力在为基层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上见到新成效,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任务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出发,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广度、深度、力度和工作实效,集中开展“千名律师办千案,服务民生促和谐”专项活动,重点解决当前民生领域最突出、最紧迫、最急需的权益保护问题,积极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有侧重、有指向、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援助。
重点援助对象: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下岗失业人员、城乡低保人群、刑事受害人、经济困难信访人等。
主要援助事项:(1)涉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有关案件;(2)涉及维护社会稳定有关事项;(3)涉及基层困难群众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有关事项;(4)各级党政部门交办和困难群众求助的其它重大案件。
基本援助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行政复议、仲裁代理;提供非诉讼调解、法律咨询及其它免费法律服务。
三、实施步骤
我市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开展“千名律师办千案,服务民生促和谐”专项活动,由市局统一牵头组织,各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此次专项活动自2010年3月中旬起开始,至10月下旬结束,分为以下三个基本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
市局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全市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市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项活动启动仪式,各县、区发布专项活动公告。
(二)案件受理、筛选、办理阶段(3月下旬—10月中旬):
(三)总结转化阶段(10月下旬):
各县区要按照推进四项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对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和“千名律师办千案,服务民生促和谐”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鲜活经验和做法,切实完善便民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做好对重点案件受援人的回访工作,虚心听取基层群众的呼声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和措施,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舆情分析制度,在接待群众来访和办案过程中注意发现、收集、整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规律性问题,为当地党政领导实施科学决策,完善社会管理,从源头上防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激励广大法律服务人员争先创优、服务为民的积极性,市局将在适当时机对专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落实措施
(一)切实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厅、市局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民本意识,自觉站在推进四项重点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这次重要活动中来。
(三)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形成舆论强势。市局将在活动期间在《承德日报》开辟活动专栏,适时参与电视台专题节目,及时宣传报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新举措、新做法、新成效和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典型案例。市农民工工作站、各县区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进工棚”活动,边宣传、边解答法律咨询、边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四)完善物质保障措施。要抓住当前的良好时机,按照“三个纳入”的总体要求,积极争取基层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倾斜投入力度,抓紧解决在业务经费、用房、装备、设施、办案补贴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切实管好用好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保证资金的公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市局结合北京市农民工工作站即将在承德召开的全国农村法律援助经验交流会的筹备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当前基层农村矛盾纠纷底数;各县区要深入了解社情民意,针对当前涉法涉诉信访总体形势、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困难群众权益保障存在的薄弱环节,抓紧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基层百姓需求意向、具有较强针对性、操作性的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调度,亲自协调有关部门,亲自深入一线服务困难群众;两级办事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集中统一意识和资源整合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任务落实,保证活动实效。
为加强对整个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调研员李国琴同志任组长,副调研员刘凤民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法律援助指导科、律师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法律援助指导科。各县区也要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并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整个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有序向前推进。
各县区要每15天向市局活动办书面(附电子文档)报送一次活动进展情况和3个案件的征集、受理、办理情况;市直属各律师事务所每15天向市局律师管理科书面(附电子文档)报送1个案件的征集、受理、办理情况,由律师管理科审定后转活动办;重要情况各单位要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