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的起草过程?
答: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积极与高校开展合作,大批高校师生参与到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中,为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发展志愿服务、扩大法律援助社会投入、深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司法部联合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围绕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多次就重点问题研究论证,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意见》。
我们在《意见》制定过程中,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科学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体系。二是坚持严格依法。根据法律援助法等法律规定和《志愿服务条例》《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细化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内容、形式、管理等方面要求。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保障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健全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体系。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与改革发展高校法学教育紧密结合,吸收地方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加强分类指导,强化能力训练,创新法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衔接机制。
问:《意见》在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为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事业,《意见》提出以下重点措施。
二是夯实工作基础。《意见》提出,在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方面,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指导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具备条件的高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高校要整合现有法律诊所、学生社团等资源,提供服务保障;司法行政部门推动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在健全工作制度方面,要求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健全完善准入退出、质量监督、学习培训等制度,自觉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
问:近年来,司法部、教育部在开展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问:在推动《意见》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开展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对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把抓好《意见》落实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各地社会工作、教育和司法行政部门在党委领导下,强化协同配合,主动汇报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积极争取有关政策支持,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二是强化社会参与。指导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依法参与,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提供资金人力等方面支持。三是加强推广宣传。对组织管理规范、服务效果明显、业绩贡献突出的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志愿者,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讲好志愿者故事,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提高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