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江北法院关于核实登记“重庆皇威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按照重庆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江北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对重庆皇威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下简称“重庆皇威案”)进行第二次审计工作,因审计需要,现开展“重庆皇威案”集资参与人信息再次核实登记工作,以确定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现就核实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期限
40个工作日(即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7月13日,双休节假日除外)。
二、核实登记方式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减少人群聚集、方便群众登记,本次登记工作采取线上核实登记形式,确保每名集资参与人方便、快捷地完成登记工作。
三、核实登记平台
四、登记人员范围
“重庆皇威案”所有受损集资参与人(含本市及市外)。
五、核实登记内容
六、有关要求
①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不能与系统进行匹配的。
②集资参与人核实投资信息不一致且经审计机构线上核实后仍有异议的。
③如集资参与人借用他人身份投资“重庆皇威公司”的。应以被借用人员的身份核实登记,清退款项由集资参与人与登记人自行协商处理。
④集资参与人本人去世的,由其权利继承人核实登记的。
权利继承人需提供材料证明其与集资参与人存在继承关系(例如户籍簿信息页、婚姻证明等)。权利继承人核实登记以首位登记为准,后续发生纠纷由各权利继承人之间自行解决。
七、法律风险
八、注意事项
1.集资参与人基本信息登记是整个资金清退工作的关键,必须按照规定事项如实、详细填写,严禁虚假登记、隐瞒事实,一经发现将暂缓当事人参与资金清退,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严肃处理。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借机串联信访、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重庆市江北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7日
原标题:《重庆市江北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江北法院关于核实登记“重庆皇威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