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持续推进“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根据2024年浙江省司法厅法律援助重点项目攻关揭榜结果,由衢州市承担“群团组织法律援助”试点项目。结合衢州实际,决定在柯城区、开化县开展“扶残助残法援同行”工作试点,在衢江区开展“情系职工法在身边”工作试点,在龙游县开展“法护巾帼熠熠芳华”工作试点,在常山县开展“青援联盟法援护苗”工作试点,通过挂图作战、项目化运作等方式,推动边试点边总结,逐步实现从“先行先试”到“先行示范”的有序过渡,鼓励相同项目跨区域合作攻关,整合资源优势,更好推进“一地创新、全市共享”,精准破解法律援助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服务社会、反映诉求和化解矛盾方面的优势作用,不断拓展群团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渠道,健全完善群团组织法律援助联动协作机制,在丰富群团组织服务功能的同时,有效拓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惠及面,共同为全面推进浙江“两个先行”贡献法治力量。
二、工作目标
立足于困难职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需求,通过搭平台、建机制、强队伍,整合服务资源,建立一体化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扩大群团组织法律援助工作影响,全面提升群团组织法律援助可及性和满意度,全方位闭环提升困难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
三、工作任务
(一)扶残助残,法援同行
主要举措:
3.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组织具有丰富经验的法援律师、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加入残疾人法律援助团队。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盲文、手语翻译、心理疏导等服务,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柯城区司法局、柯城区残联;开化县司法局、开化县残联)
(二)情系职工,法在身边
1.设立职工维权法律援助中心。在核心区域设立职工维权法律援助中心,作为职工维权的重要平台。中心配备专业律师和工作人员,确保职工维权工作的高效开展。设立接待窗口,方便职工前来咨询、申请法律援助。
4.完善职工维权法律援助机制。建立职工维权法律援助快速响应机制,对职工维权案件实行优先受理、快速办理,确保职工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加强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解决职工维权问题,提高维权效率。建立健全职工维权法律援助监督考核机制,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果。
(牵头单位:衢江区司法局、衢江区总工会)
(三)法护巾帼,熠熠芳华
1.进一步加强协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建立互动机制,利用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县妇联毗邻的地理优势,引导妇女前来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申请法律援助。针对疑难、复杂、敏感性案件,及时会商研判,化解存在问题,有序推进协作顺利开展。
2.进一步发挥站点作用。加强县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由县司法局进行业务指导,丰富提升工作站功能,充分发挥工作站“关爱妇女”职能优势,积极开展受理初审、法律咨询等工作,及时引导、帮助符合条件的妇女获得法律援助。
3.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简化程序,对困难妇女及家庭暴力受害人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对非关键证据材料不全的,实施“容缺受理”审批模式,确保妇女援助案件“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当日指派”。提供一站式服务,为有特殊困难不能上门的妇女提供上门受理申请等服务。
4.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指派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办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律师为妇女提供援助。规范法律援助各类案件办理流程,选择有代表性的妇女维权案件进行庭审旁听和回访,提高妇女维权案件办理质量。
6.进一步助力营商环境。在全县范围内选拔政治素质硬、专业素养高、社会责任感强的女律师组成巾帼志愿服务队,发放聘期三年的聘书,开展“巾帼法助营商”活动。以创业就业女性、女科技工作者、女企业家为服务主体,主动问需,靶向发力,精准服务,提供普法宣传,建言献策,调研指导,法律咨询,法律体检,风险防范等服务。
(牵头单位:龙游县司法局、龙游县妇联)
(四)青援联盟法援护苗
1.协作联盟,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强化机制建设,推动教育、妇联、关工委等成员单位紧密协作,不断探索工作新举措,着力完善做优“群团+法援”服务链,提升向未成年人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精准度,形成推动未成年人维权工作落实的整体合力。
2.平台联建,升级工作站点。迭代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服务机制,制定服务清单,拓宽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并强化与“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衔接融合,联动各公共法律服务点,打破地域壁垒,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全域覆盖。
3.资源联享,扩充志愿队伍。推广“衢州律师妈妈团”公益法律服务品牌,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志愿者、村(社)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资源,分类收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名单及面临的法律难题。吸纳具有丰富群团工作经验的人员,不定期带领法律援助公益团队为其解难纾困。
4.服务联动,开展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深入学校、社区、家庭发放宣传折页、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提高法律援助在未成年人中的知晓率。组织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未成年人开展反家庭暴力、预防犯罪等内容的法治讲座,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及维权意识。选派律师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不定期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
(牵头单位:常山县司法局、共青团常山县委员会)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4年7月底前)。制定推进群团组织法律援助工作方案和工作要点,推动群团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建尽建,集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共青团“青年之家”、妇联“妇儿驿站”、残联“残疾人之家”以及群团组织各类型维权岗、维权热线,形成维权网络。梳理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包括定期走访、信息反馈、分析研判、工作例会、数据统计、年度报告制度等,形成制度体系。
(二)推进阶段(2024年8月底前)。分类收集整理工、青、妇、残等领域困难群体人员名单,建立法律援助特殊群体数据库,制作并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建立群团组织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便民服务举措,开展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工作宣传。培育群团组织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品牌,筛选参观考察点,汇总形成群团组织法律援助服务产品目录。对群团组织法律援助律师队伍、法援志愿服务队伍、法援代办联络队伍等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五、工作要求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围绕2024年浙江省法律援助重点项目攻关揭榜结果,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需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切实抓好统筹实施,确保每一项任务都得到有效落实。
(三)突出部门联动。进一步深化各群团组织之间的协作联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运行机制等,协调沟通群团组织法律援助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会商研判,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深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亮点工作。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善于提炼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扩大群团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