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热线调解员联系张女士核实情况。调解员告知张女士:虽然网络是一个表达意见和诉求的平台,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其在帖子中披露李先生个人信息、使用侮辱性词汇等行为涉嫌构成侵权。张女士在听取调解员的解释后,态度有所缓和,但她仍然坚持认为自己的帖子是客观描述事实,没有捏造内容。她表示,自己只是希望通过网络平台揭露不良行为,让更多人了解真相。调解员继续为其释法明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即使张女士的帖子中描述的事实是真实的,但她在披露过程中未征得李先生的同意,有可能构成对李先生合法权益的侵犯。在调解员的耐心解释下,张女士逐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她表示愿意删除帖子,并在平台上公开向李先生赔礼道歉。调解员随后与李先生进行了沟通,转达了张女士的意愿,并询问他是否接受这一和解方案。李先生表示,只要张女士能够删除帖子并公开赔礼道歉,他就愿意放弃追究其法律责任。至此,这起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