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阳区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围绕“阳光城阳”建设,积极进取,扎实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品质活力的胶州湾北岸中心区提供法治保障。城阳区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等荣誉称号,被确定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1项,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60项。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清理规范,在组织事业单位与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职能脱钩的基础上,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调整后保留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5项。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深入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进一步提高网上办理深度,组织各审批部门提出网上审批三级和四级计划,建立三级(只跑一次腿)和四级(零跑腿)审批事项目录,全区160个审批事项100%实现三级网上审批,基本实现“只跑一次腿”,其中73个审批事项达到四级标准,占比46%,通过网上提交和快递服务等形式为辅助,基本实现“零跑腿”网上审批。对接青岛审批服务APP,完善城阳站查询、审批、评价、咨询四个版块7项应用。借鉴全国先进经验,启动“一窗受理”审批改革,研究起草了《关于行政审批“一窗受理”改革的实施方案》,对“一窗受理”的工作原则、运转模式、运行机制进行了安排;完成工作人员选配和岗前培训工作;在投资建设类、商事登记类、海洋渔业类试运行“一窗受理”。
(三)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
取消行政权力事项43项,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224项。区级部门责任清单共有主要职责325项、具体责任事项1242项、追责情形926项、部门职责边界40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32项。编制公布街道权力清单,对街道权力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6个街道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给付等8大类共61项权力事项,组织各街道面向社会公布。2017年7月7日,城阳区财政局出台《关于发布2017年城阳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对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文件依据等进行了梳理调整,对《城阳区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城阳区2017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城阳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城阳区2017年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在区政务网站予以公示,进一步提高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完善了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四)加强市场监管
(五)创新社会治理
(六)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三统一”、报备等制度,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公布并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件、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件。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53件。
(二)完成山东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启用和数据录入工作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启用山东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实施备案材料网上报送的通知》(青法制〔2017〕54号)要求,城阳区政府法制办按照网上报送制度和电子平台报备标准,通过山东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对公布并报备的4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完成数据录入。
三、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情况
(一)修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根据《国务院工作规则》、《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城阳区修订了《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主要规定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会议制度等事项。
(二)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制定城阳区政府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通过城阳政务网进行公示,具体包括《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调整居民用水价格》和《城阳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目录清单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上述事项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程序。
(三)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
根据2017-2018年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供应商库法律服务招标公告和供应商库(法律服务)名单等要求,区政府法制办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做好法律顾问聘用工作,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组织举行了2017年行政执法证件年审考试,涉及159人。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并通过城阳政务网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结果及查询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方式进行了公示,共清理48人。组织开展了2017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报名、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涉及98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深入推进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重大事项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区政协通报制度。2017年,共办理市级建议提案27件,其中主办市级建议提案10件、协办市级建议提案17件;区人大代表建议69件、区政协提案109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涉及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17件,其中一审案件9件、二审案件8件;一审案件中,审结6件,具体包括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4件、驳回原告起诉的2件;二审案件中,审结5件,均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加强案件备案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指导各部门行政诉讼应诉54件,无败诉情况。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专门监督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二)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三)依法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二)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抓好工作落实。强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优化指标体系,提升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公众认可度;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报告工作。研究制定《城阳区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分别向青岛市政府以及区委、区人大报告,并在城阳政务网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