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受援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受援人的权利
1、受援人在签订法律援助协议、委托书等格式文本时有权要求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对该类条款予以解释;
2、受援人有权审阅法律援助承办人员起草的起诉状、答辩状、申诉状等各类法律文书,有权了解法律援助案件的进展情况;
3、受援人认为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消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或者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有权向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协会投诉,并可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4、受援人员有要求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
5、在案件承办过程中,受援人被收取办案费、活动费、交际费等费用,有权向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协会投诉;
6、受援人有权申请有利害冲突的法律援助审批人员回避。
(二)受援人的义务
1、受援人应当如实向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叙述、披露所援助案件的真实情况;不得虚构事实,提供伪证,向承办人员提出违法或者不正当的要求;
2、受援人应当提供所有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提供的证据应当充分,否则可能导致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