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城东北路5号4楼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多街道酉州7号
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15号3F308
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17号桥达·漫生活街区2幢5—5
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7号君豪大饭店B栋商务楼22层
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107号1幢1单元1-2号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昌龙大道37号3幢6-12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北路156号
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12号附125号2-1
武隆县人民法院创建于1950年,现有干警80人,其中审判员50人,其他行政人员27人,公务员77人,工勤人员3人,县处级干部5人,副科级以上干警57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79人,下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办公室、监察室、政治处、法警大队及三个人民法庭等14个职能科室。
梁平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1年,原名梁山县人民法院,1953年更名为“梁平县人民法院”。核定编制126人,现有干警109人,其中院领导7人,中层干部25人;研究生9人、大学本科87人,大学专科13人;35岁以下42人,35-50岁53人,50岁以上14人;党员65人。设置立案庭、刑庭等13个内设机构,下辖屏锦、袁驿等4个人民法庭。梁平县人民法院先后迁址3次,2004年2月迁至梁山镇石马路449号现审判办公综合楼;审判办公综合楼占地9亩,建筑面积8600㎡,建有大中小型审判庭9个,配有健身房、工会活动室、羽毛球场等。
重庆市桂南大道276
黔江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00年9月,其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1月的黔江县人民法院。黔江区人民法院承担辖区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判和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2003至2006年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总数都在3000件以上,2007年受理3664件,2008年受理4002件,2009年受理案件4760件,2010年受理案件5887件,2011年受理案件6537件。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11名,实有在职人员107人,其中法官56人,书记员29人,司法警察10人,其他干部12人;中共党员81人,研究生学历6人,本科学历87人(其中在读研究生9人),平均年龄37岁。院机关内设机构13个,派出法庭4个,分别是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审管办)、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第一、二、三、四人民法庭。
璧山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10月10日,2000年9月搬入位于金剑路382号审判办公综合楼。办公楼建筑面积6883平方米,内设大小法庭13个。法院内设庭、处、局、室、队13个,基层派出法庭2个。现定编制137名,实有干警123名。法院有多人、多次荣获上级法院表彰,我院先后荣获并保持"市级文明单位"、"十佳基层法院"、“巾帼文明岗”、“民生法庭”等多项荣誉称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围绕"314"总体部署,以"公平、正义、程序、高效"为价值追求,以争创“全国一流”法院为目标,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努力为璧山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民国末期巫山县成立司法处,司法权历代均由行政长官兼理,使司法和行政二者合一,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鲜明的封建司法体系。巫山县司法机关随着社会性质和社会制度的不断变化,大体经历了司法兼理、司法承审和巫山县司法处三个阶段。1949年12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巫山县城后,成立了巫山县人民政府。下设司法科,总管受理全县刑、民案件。1950年4月筹备建立巫山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6月1日正式成立。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制订区司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三)负责本区法律知识培训。(四)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五)管理和指导全区“两劳”释解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六)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和场、街、镇法律服务工作。(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大足县司法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之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二)管理、指导和协调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三)按照县委的部署,起草全县法制建设和开展依法治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四)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按照县委的部署,起草全县法制建设和开展依法治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各镇、各部门、各企业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对外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三)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各项业务活动。(四)管理、监督、指导全县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五)指导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起草全区法制建设和开展依法治区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协调监督各街镇、各行业、各部门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考试考核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全区法制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国家司法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