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這個連續6屆獲得“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稱號的單位培育出一批批優秀的法律援助者,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陳閩霞便是其中之一。她把青春奮斗融入法律援助工作,發揮女性法律工作者細致堅韌的優勢,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為民解憂,曾被評為“福州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個人”“福州市司法局優秀黨員”,2019年被中共福州市委組織部記個人三等功,2019-2020年被評為“福州市司法局優秀黨務工作者”,2023年10月被全國婦聯評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等。
“法律援助,是經濟困難公民合法權益的守護人,它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困難群體來說,這是依法治國在司法人權和民生保障方面的具體表現之一。”陳閩霞表示。
陳閩霞(左)到馬尾區法律援助中心調研法律援助工作
記“兩個好”
對群眾好對志願者好
2000年12月,陳閩霞加入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當時的辦公條件簡陋,辦公室很小,隻有兩三個人,但是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的人卻越來越多。”陳閩霞回憶道。
曾經的老主任手把手帶著陳閩霞,讓她從零開始不斷累積,直到獨立接待求助的困難群眾。
“第一次見到老主任時,她就讓我們要牢記‘兩個好’,一個是對群眾要好,另一個就是對法律援助志願者律師要好,這‘兩個好’我也傳承給了后輩們。”陳閩霞說道。
在和求助者溝通中,陳閩霞發現由於求助者文化水平受限、信息獲取較為閉塞,不懂如何通過法律保護自身權益、不明白証據的收集等,所以束手無策。“看到他們眼中的無助,我心裡也不好受。”陳閩霞說道。
針對群眾要跑社區或單位開具《經濟困難証明》的情況,陳閩霞組織同事落實申請人說明經濟困難狀況並承諾的制度,解決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看到求助者的眼神瞬間亮起、帶著希望和期盼的樣子,我覺得那便是有意義、值得的。”陳閩霞說,這是她一直堅持法援工作的初心。
在擔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后,陳閩霞不斷推進法律援助預約辦、在線辦、掌上辦,推廣法律援助“一張碼”申請服務。
2015年6月2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在進一步推進我國法律援助制度實踐基礎上,對法律援助制度進行理論升華。一系列制度的出台推動法律援助工作“從有到優”,陳閩霞也見証這一時期福州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斷進步。
2017年以來,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陳閩霞的組織下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152件,受援人數達16152人次,挽回經濟損失1.63億余元。
以“智”破難
要“應援盡援”還要“應援優援”
2007年,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行律師專業分組制度,根據案件不同特點,指派法律援助志願者檔案庫的律師承辦。這一制度的施行一定程度上破解了以律師事務所為輪派單位帶來的缺陷,兼顧了專業與公平的平衡。
“但在實踐中,我們發現信息上還是存在滯后性。”陳閩霞意識到新形勢下,信息化、智能化已成為主流,如何將新技術融入法律援助工作是眼下的關鍵點。
“這是一個相對較長的過程,經歷了一段調研期。”陳閩霞回憶道。為提高案件辦理質量,2019年2月,法律援助中心在陳閩霞的組織下全省首創“積分智能指派模式”,即“智能法援”工作模式。在系統中為每一位律師設定一樣的初始分值,設置律師參與法律援助值班、案件辦理質量、受援人滿意度測評等不同項目,考評並賦予相應的加、減分值。在這種模式下,除受援人指定辦案律師等特殊情形外,都將由系統自動根據不同律師專業分組的積分排名進行案件指派,律師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接受或放棄指派。律師可以從系統自動發送的短信中獲取案件關鍵信息,迅速判斷自己是否可以承辦。如果排在前面的律師放棄指派后,系統會自動將案件指派到下一位律師,提高了案件指派工作的效率。
“智慧法援對群眾來說意味著更專業高效的幫助,也展現了法律援助通過提高工作質效不斷推進法治建設的決心。”陳閩霞表示,“我們不僅要‘應援盡援’還要‘應援優援’,不斷滿足群眾的法治需求。”(福建省司法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