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泉州市首届“新时代法治先锋”洪秋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9日讯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洪秋凉,虽然她的名字里有一个“凉”字,但接触过她的当事人,常常会被她的细腻柔情和一双爱笑的眼睛融化,时时感受到从她身上传递过来的“暖”意和“热”情。
自2003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洪秋凉始终情系困难群体,用爱心温暖受援者心田,用创新推动法援事业发展,让法治之光照亮困难群体。
扶弱帮困——
让冰冷法律充满温度
法律援助工作面对的是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困难群体。做好这项工作,除了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外,更需要怀有恻隐之心。从业20年来,她始终坚持初心,致力于为困难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并且乐在其中。
有一次,一位一脸愁苦的女士来到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原来,她的丈夫王某在为私人雇主工作时受伤导致全身瘫痪,花费了巨额医疗费,但雇主仅赔偿了部分医药费,王某连继续治疗都成问题。当时王某还在医院住院,无法来到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听说王某的情况后,洪秋凉二话不说,立即和同事一起来到王某的病床前,为其提供上门受理服务。
她常说,从事法律援助这一工作,要将心比心,形成换位思考的习惯,经常对自己提问,“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获得什么样的服务”这样的换位思考习惯,让她在面对形形色色的来访来电群众时更多了一分尊重和耐心。
接待结束后,经常有当事人表示希望由她来办理自己的案件,这对她来讲是一个朴素而直接的肯定。
崇法敬业——
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在一起工伤赔偿案件中,某公司员工黄某在工作时被烫伤,后经认定其所受伤害为工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黄某所在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先后提起不服工伤认定结论的行政一审、二审诉讼。之后,黄某为索求工伤赔偿申请劳动仲裁。洪秋凉为黄某提供了三个阶段的法律援助。
通过充分沟通,她了解到黄某希望与公司尽快达成调解协议、早日解决纠纷。在认真做好应诉及申请劳动仲裁的各项工作的同时,她不怕麻烦,积极主动与黄某所在公司协商调解。经过多次协商调解,黄某与公司在仲裁阶段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受援人黄某4.2万元。黄某顺利拿到了赔偿款,很快投入到新的生活。
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自执业以来,洪秋凉兢兢业业、精益求精。面对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她充分分析案情,认真调查取证,反复论证代理观点和辩护意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力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她始终把履行好中心案件审批职责放在心上,切实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服务承诺,对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到当天受理、审批并指派。她协同中心同事共同推进“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和法律援助进乡村等“七进”活动等,让更多弱势群体知晓法律援助、获得法律援助,也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