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处黄海之滨,昆嵛山畔,于2009年12月4日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2010年5月4日正式对外办公,辖两个镇三个街道办事处,常驻人口18.98万人。内设机构8个,辖1处人民法庭。现有在编人员31人。聘用人员40名。建院以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区工委管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关心和支持下,坚持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积极主动为辖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018件,审(执)结标的金额16343万元。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益王府路
沂水县人民法院的前身是1940年3月沂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置的司法科,1951年,司法科改为人民法院。沂水县人民法院现有行政编制153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编制14人,实有在岗行政编制人员131人,事业编制人员7人和工勤编制人员30人。机关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技术室、研究室、法警大队、纪检组、监察室、工会、行政装备科、财务稽查科等19个部门和马站、杨庄、沙沟、诸葛、黄山铺、崔家峪、高庄、姚店子、许家湖等9处派出人民法庭。近年来,沂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年均审执结各类案件9000余件。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84年9月,现有在编干警92人,其中审判员45人,党员47人,全院干警平均年龄35岁,本科以上学历占89.8%,且有2人获有硕士学位。建院至今,特别是2001年以来,全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创一流,全面开展审判和司法服务工作,狠抓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法院改革,努力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单项工作不断有新突破,整体工作节节攀升,2002年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24个基层联系点法院之一、全省行政审判10个联系点法院之一,2004年被荣记“集体二等功”,2005年院长被荣记“个人一等功”,一个时代特色鲜明、审判机制完善、内部管理科学、服务保障有力的现代化新型法院逐渐展现在世人面前。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中路3号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通天街十字路口南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兴华东路24号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东风西街月河大厦
山东省潍坊市市辖区胜利东街4767号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人民路345号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2459号
青杨峪村
济南市历下区历下区盛福花园49号楼
济阳县垛石镇中瓦村
泥西村
莱芜市龙潭东大街001号
泰安市泰山大街777号泰安传媒集团大厦14层
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市政府综合楼B区
枣庄新城财政大厦201室
日照市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7楼
菏泽市中华路1009号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制订全县司法行政规章制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2、受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委托,参与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3、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直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5、指导监督全县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公证业务活动;管理公证机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律师协会工作;组织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资格考试。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二)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参与依法治市工作。(三)组织、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组织、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五)指导、管理律师、公证工作。(六)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工作。(七)管理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装备工作。
临清市司法局位于古运河名城——临清市城区的西部,1980年建局,内设办公室、基层科、宣传教育科、公证律师管理科等10个科室,下辖普法办(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公证处(自收自资事业单位)、2个律师所(荣润所、众星为民所共计32人)、8个法律服务所(56人)、16个司法所(61人)、司法鉴定所等单位。临清市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担负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重要职能。
莘县司法局坐落于县城南部,北接巍峨燕塔,南邻秀丽顺河公园,1980年恢复建制,是政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法律服务、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司法鉴定等重要职能,共有干部职工56人,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内设办公室、基层科、宣传科、政工科、公证科、律师科等9个职能科室,下辖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普法办、“148”法律服务中心、2个律师事务所、7个法律服务所、24个司法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编制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和监督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三)指导和监督劳动教养工作。(四)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五)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六)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全市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在东营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