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以临时工身份在北京化工实验厂工作律师认为她应享受正式职工待遇
75元补贴24年没涨
郭女士的儿子介绍说,老人原是一名家庭妇女,1972年为响应“家庭妇女走出家门,到社会上参加工作”的号召,所在居委会让她去了化工实验厂工作,按月从居委会领取工资。1974年,郭女士和其他工友开始直接从化工实验厂领工资。“工作一天1元多,也是按月领取。”
50周岁是正式职工办理退休的年纪,但郭女士工作到52周岁时,厂里要求她停止工作。“像我妈这样的有一拨人,当时厂里说要么就300元一次性买断,以后不管,要么就每个月给25元。”郭女士思量后,决定选择后一种方式。
北京晨报记者从郭女士家人提供的临时工辞退证上看到,其职称为临时工,“革命工作年限”为12年(实为14年),工作单位是北京化工实验厂,标准工资为日工资1.7元。补助包含20元的生活补助费及5元的副食补贴,每月领取总额为25元,由化实退休办发放。“我妈之前在每个月固定的日期去厂里领钱,当时25元还可以,后来每年给涨一两元,1994年涨到75元后再没变过。老人现在84岁,你说现在这75元够干什么的?”郭女士的儿子说,母亲为此事多处奔波,但无结果。
法律援助盼早解决
周律师说,郭女士那个年代的老职工,普遍不愿给政府添麻烦,这75元领了那么多年也没抱怨,现在实在是没办法了才为此奔波。周律师认为,从郭女士的就职情况来看,虽未办理正式的离退休手续,但她仍应享受正式职工的退休待遇,也应足额领取退休金。“既然没有办退休也没终止劳动合同,那至少应该按照最低标准补发工资差额,并给出相应的补偿。”
目前,郭女士已就此事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周律师称,与郭女士情况相似的还有十余人。“因为老人年纪很大了,我们希望能够尽快协商解决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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