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书》,本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当事人在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个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3)请求代理参加劳动仲裁、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
(4)法律援助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查
法律援助部对收到的法律援助申请应严格进行审查,如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备或有异义的,应通知申请人作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做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
3、受理
法律援助部对申请人的申请审查后,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向其说明理由。
4、委托
法律援助部接受职工的委托,代理职工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应当指派代理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