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工厂没通知什么时候复工,那属于非因员工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支付生活费,标准扣除奖金、加班工资和岗位津贴后本人工资的70%。因疫情延迟复工期间员工未能返莆复工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按职工本人日工资的三倍发放。
2.员工因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工资
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上述期间不计算在职工依法应享受的医疗期之内;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3.因疫情防控,劳动者被隔离、医学观察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答:劳动者在被隔离、医学观察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期的,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上述情形结束止。
4.疫情期间,外地员工回莆,企业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要如何维权或者要求?
答: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决定权,若同意解除,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支付赔偿金,若不同意解除,必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企业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可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企业继续履行合同。
5.2020年春节节假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如何界定?
6.节假日、休息日工资怎么支付?
答:如果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应当按2倍工资支付,安排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3倍工资支付。
7.省政府延迟复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工作的,需要支付工资吗
答:2月3日至9日,为省政府规定延迟企业复工期间,其中8日、9日为休息日,3日-7日为工作日,应认定为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需要按照停工停产期间支付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8.延长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的,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10.企业延期复工复产期间工资待遇有何规定?
答:企业延期复工复产属于非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企业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一个月以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工资支付,超过一个月的,应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标准按劳动者扣除奖金、加班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后的工资70%。
11.受疫情影响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等待遇如何处理?
12.医护人员因工作原因感染。是否属于工伤?
13、企业根据省政府规定延迟复工后,能否安排职工休息日补班?
答:延长的2月3日至9日属于非因员工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用人单位无权安排职工在此后的休息日补班。
14.企业复工后外来工回莆需要隔离14天,在此期间如何认定?
答:外来工回莆复工之前,按规定需要隔离14天,这期间按劳动者提供正常工作认定。
答:疫情期间支持企业与职工协商的基础上灵活安排复工方式,在此期间,企业可以采取短期的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以适应减少人员集聚,降低传播风险的防控需要。
17.劳动者不遵守政府防控措施规定的,企业有哪些措施?
答:一是劳动者不遵守政府防控措施规定的,导致被隔离治疗或接受医学观察,在此期间企业可以不支付其工资。二是企业响应政府要求生产紧急保障物资需要职工复工,职工拒不返岗的,可以按旷工处理。三是劳动者因拒绝接受有关疫情的调查、检验、样本采集、隔离治疗等,过失造成病毒传播,构成刑事犯罪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8.疫情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或争议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哪些?
答: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拨打12333劳动保障监察热线举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
19.疫情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如何处理?
20.疫情期间发生欠薪怎么投诉?
21.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如何处置举报投诉案件?
答:市本级:2699911;仙游县:8260306;荔城区:2288525;城厢区:2680549;涵江区:3591007;秀屿区:5851233;北岸:5952989;湄洲岛:5094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