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2014年以来,江苏省司法厅利用“互联网+”新概念,持续打造融合性法律服务体系,推动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将互联网、手机终端平台功能与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捆绑融合,塑造出符合互联网时代特点的司法行政新业态,执法和服务的各项职能实现了由被动到主动、由务虚到务实、由流程繁琐到即时应对的多方面转变。
升级12348服务平台
提起“互联网+”的尝试,首先就要说到被司法部充分肯定的“12348”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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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网络服务融合
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司法考试、法治宣传……司法行政的法律服务职能几乎每一项都和百姓生活密不可分,也是政法机关中与群众最贴近的服务品种。当这些传统服务职能融合于互联网,一些过去需要群众跑腿才能当面获得的服务项目就如同插上了翅膀,实现了沟通和服务的零距离。
“大数据”互通共享
在南京市建邺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有一个依托互联网建立起的立体防控平台,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一举一动实现网上实时监测。
该平台与公安、检察、法院的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通过信息共享,建立了由大量高清摄像头、LED电子大屏幕组成的语音、视频实时监控的立体防控平台。通过对管控人员的动态轨迹分析研判制度,运用平台自动检索掌握两类人员日常动态、异动情况,及时分析研判,严防重新犯罪。
平台还实现了网上办案功能、实时监管功能、信息研判功能、远程教育功能四大功能,并建立起了网上办案、网上监管、网上共享、网上教育的社区矫正立体工作模式。在全区6个基层司法所、社区服务基地等重点区域安装高清监控探头,实时监控、同步上传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接收、入矫宣告、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工作,对违反监管规定的人员显示黄色预警,实现对矫正管理人员和特殊人群的双向监管,确保社区矫正监管高效安全。
2014年是江苏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年,今年又被确定为信息化应用年,一个外部与公检法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内部省、市、县三级平台和乡镇司法所应用终端互联互通,融执法、服务和内部管理考核为一体的总体架构基本形成。
“互联网已经完全改变了现代人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只有运用好互联网思维,认真研究‘互联网+’概念下的司法行政执法服务模式的变革,才能真正推进司法行政职能转变,更好地适应群众的服务需求。”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说,江苏司法行政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目标,虽然在大力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服务平台建设,运用融合发展理念扩大服务力量、提升服务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但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服务质效提升的要求时不我待,单纯依靠传统方法难以跟进满足。推进“互联网+”司法行政新业态的形成,将实体服务资源与网络服务融合对接,正是提高服务效能、实现上述目标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