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推进依法治省,守护七彩云南”系列发布会最后一场由云南省司法厅在海埂会堂举办,主题是“全民守护,同构和谐幸福家园”。云南省司法厅厅长马继延出席会议,将我省普法工作、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情况作简要介绍及需要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的第一个关于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全面论述了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在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描绘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蓝图,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其中,15处共1200余字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涉及监狱、戒毒、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创建、司法考试、司法协助、法律服务体系和法律服务队伍等30多项,要求建立4大体系、建立完善9项制度、健全完善8项机制,覆盖司法行政的全部职能和工作。在党中央文件中对司法行政作出如此全面系统的部署和提出如此重要明确的要求,实属首次。《决定》190项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明确司法部牵头的有31项,司法部参加的有58项。这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云南的司法行政工作将迎来改革和发展的春天,也将向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目标大踏步前进。
普法工作方面
自1986年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启动实施至今,我省普法教育已开展了近30年,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四年。目前,全省共举办法制文艺演出4830场,制作节目12064个,开播广播电视法制类栏目3322个,报刊法制专栏2250期,现场观看、收听收看和阅读的群众超过7000多万人次,组织开展专项宣传活动2万多场次,开展校园周边整治法制宣传1万多场次。开通了云南普法网和16个州市司法局及40多个省级机关普法网站(网页),开通了云南移动“手机法宝”法律服务平台,开办了《法治云南》、《法案故事》、《有讲有法》等电视专题栏目及法制教育电视频道。去年以来,省司法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普法流于形式,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等问题,突出重点,创新载体,整合资源,强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
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这个重点,与省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创新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形式,在文山州、县两级同步开展普法无纸化软件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共有近8万人被纳为学法与考试对象。
二:紧紧抓住创新普法载体这个基础,大力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省”等主题实践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开展“法律六进”活动37万余次,“法律进军营”774次,“法律进寺庙”3354次,“法律进牧场”6063次,“法律进家庭”260万余次。
三:紧紧抓住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这个关键。在楚雄州、县两级同步开展“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试点以来,全州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万余次,同比增长30%;主管部门开展社会普法活动5720次,同比增长40%;执法机关开展社会普法活动7160次,同比增长30%;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接受普法教育70万人次,同比增长20%;基层群众接受普法教育220万人次,同比增长25%;全州社会矛盾纠纷受理同比减少15%;治安案件同比减少10%;刑事案件同比减少5.1%,我们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关于深入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通知》,对省、州、县三级各普法责任主体落实普法责任提出具体要求。
四:紧紧抓住边疆、民族这个特色。积极运用“五用”工作法进行普法,即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据统计,各地运用“五用”工作法,共组织开展11万余场次普法活动。推进“千里边疆法治文化长廊”、“民族法治文化广场”、“民族法治文化公园”等建设,目前,全省共建边疆法治文化长廊43个,“民族法治文化广场”258个,“民族法治文化公园”16个。同时,积极运用法治文艺进行普法,目前,各地活跃各种法治文艺演出队7300余支,有演出人员约12万人,今年以来,已演出2万余场次,观演人数达300余万人。
五:紧紧抓住首个国家宪法日和云南法治宣传周这个重要节点。今年下发《关于开展云南省法治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举办云南省“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周启动仪式。宣传周活动期间,每天向全省3000多万手机用户发送一条主题法治宣传短信,据不完全统计,州、县两级共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6400余场次,投入人力8万余人,受教育1148万余人。
六:紧紧抓住提升普法效果这个核心。为增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能力,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联合举办了云南省“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活动,整个巡展活动,共展出69天598场次(其中,昆明458场次,曲靖86场次,楚雄54场次),有46762名领导干部和党员接受教育(其中,厅级干部1383人,处级干部16306人)。
同时,观展人员认真按通知要求撰写心得体会。据不完全统计,到展览现场进行参观的人员共撰写心得体会31417篇,其中厅级干部2345篇,处级干部16201篇,其他干部12894篇。各单位挑选出送巡回展工作组的心得体会共计422篇,其中厅级干部169篇,处级干部172篇,其他干部81篇。巡回展不仅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而且得到省级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赞扬。
目前,我省普法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概括起来主要是普法的形式创新、组织领导和经费投入等不够,法律信仰缺失,全社会还没有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和氛围,等等。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等部署,是四中全会《决定》对我们加强和改进普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针对以上不足和问题,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贯彻省委、省政府7号文件法治建设八大提升行动和20号文件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要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区域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
法律服务方面
法律服务涉及到司法行政多项职能和工作,主要包括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司法鉴定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社会各行各业、群众生产生活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律服务,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比如:群众遇到法律问题,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咨询、辩护、代理、担任法律顾问等专业法律帮助;房产交易、工程招标、出国出境等需要公证服务;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离不开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可以为边远、民族和贫困地区基层群众提供最便捷的法律帮助;人民调解可以让群众不花一分钱就把矛盾纠纷解决;司法鉴定为诉讼活动中查明案情、认定事实、划清责任提供了科学客观的证据,等等。
去年以来,作为全省法律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省司法厅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大胆创新,针对社会和人民群众巨大的法律服务需求,在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上、在改革法律服务管理和服务模式上、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和机制建设上、在搭建法律服务平台和拓展服务领域上做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些成绩。
在律师方面,全省现有律师事务所639家,律师7272名,共担任各类法律顾问8939家,其中,政府及政府部门1089家;办理各类诉讼案件近7万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3万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11.3万件,代写法律文书近4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00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2.4万件。
一是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首次组建了农民工、妇女、青少年、南博会等10大律师法律服务团及145个分团,在3个月的集中服务活动期间,共组织3500余名律师为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19万余人次,为国家、企业和公民个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近12亿元。
二是联合省工商联开展“百企百顾问”活动,在省总工会安排50名律师全年工作日值班,参与职工信访接待,接待咨询793件次。
三是与省检察院联合举办了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306名律师组成69支队伍参加了论辩大赛,锻炼了律师队伍,树立了律师社会形象,传播了法治思想。明年我们还将开展第二届论辩大赛活动,规模、影响、参加人数还要进一步扩大。
四是首次在曲靖市开展了律师参与信访案件集中分流化解联动机制试点,成功化解信访积案368件,息诉率达99%,为信访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五是强化了政法部门的联动互助机制,省级政法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和保障辩护律师依法执业有关问题的规定》,改善了律师执业环境。
六是首次组织开展了全省行政执法案件集中评查,从全省32万件行政案件中随机抽取了1600件,组织了80余名专家进行集中评查,其中律师是主要的力量。
七是在昆明地区开展了律师进社区试点工作,组织了193家律师事务所、律师6069人次进入城市社区提供法律服务13296件次。
八是通过法律援助“1+1”志愿者行动、律师驻点执业等形式,重点帮扶无律师或律师资源稀缺的边疆贫困县,首次消灭了我省无律师县。
在公证方面,全省现有公证机构140个,执业公证员519人,共办理公证事项31.16万件,办理涉外公证事项(含港澳台)39565件。
一是针对边疆民族地区公证人员不足、公证法律服务薄弱和公证执业环境等问题,组织昆明市主城区8个公证机构,与17个边疆贫困县公证机构开展为期三年的对口帮扶,被帮扶县公证业务量显著上升,同比增长13.66%;与民政、档案、旅游等部门搭建联动协同平台,争取到了理解认同和政策支持。
二是针对公证机构不规范等问题,制定完善工作标准和制度体系,在32个公证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公证机构形象、管理和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
在基层法律服务方面,全省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1094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514名,共担任基层政府、村居(社区)委员会法律顾问12042家,代理诉讼和非诉讼事务56224件,调解纠纷95349件,解答法律咨询51020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36764件。
一是在全省开展实施“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为主题的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覆盖了全省80%以上的乡镇、村居(社区)。
二是针对边远山区和贫困家庭罪犯家属到监狱探视路途远、没有能力负担车票、食宿等费用的问题,在全省129个县(市、区)司法局与30所监狱建设远程探视帮教系统,现已完成了83个县(市、区)司法局探视点布点和设备调试工作。
在人民调解方面,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7056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4223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423个,共有人民调解员203764名。
一是人民调解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已建成并全部录入调解组织队伍信息,在全国率先全面实现人民调解员信息动态管理。
二是创新人民调解员“一员多用”机制,全省已有23801名人民调解员担任社区(村)网格管理员,至少有1名人民调解员担任网格管理员的社区(村)有10413个,占社区(村)总数的71.73%,有1922名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去年以来,共排查纠纷314562次,调解矛盾纠纷2142019件,调解成功2105063件,调解成功率98.27%。
在司法鉴定方面,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有204家,执业鉴定人2960名,执业范围涉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司法会计、建筑工程等59个类别,机构覆盖全省15个州市。全省已有3家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国家级资质认定或认可,2家司法鉴定机构通过省级资质认定,能力验证的参与面、满意率和通过率逐年大幅提升。共完成司法鉴定委托事项122000余件,采信率达98.87%,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3800余件,还积极参与了如“昆明火车站3.01暴恐事件”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司法鉴定意见,为公正司法提供了可靠的证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