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省教育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好法治建设职责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开展学习培训宣讲。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
2.强化法治教育师资培训。实施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计划在5年内培训全省义务教育青年教师3万人,每年培训6000人,培训内容专门设置小学、初中道德与法治的教师培训。继续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不超过35周岁的小学道德与法治和初中道德与法治青年骨干教师,开展为期42天的集中培训,旨在掌握“以学为主”的课堂教学革命的理念和技能。2023年,组织50人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培计划(2023)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参训学员为专门从事中小学法治课教学的优秀一线教师。在云南省国培项目中专门设置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培训对象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教育骨干教师2万人,线上培训18学时。
4.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清单进行述法。按照工作要求,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2023年度述法。印发《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5.落实依法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职责,坚持聘请专家作为兼职法律顾问或聘请法律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精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推进厅机关和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建设。2023年,共对《云南省校外培训黑白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146份文件和协议、合同等109份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不发生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事项等情形。强化教育系统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完成全省83所高校章程修订工作。
6.落实好财政保障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为政策法规处安排工作经费80万元。强化法治工作机构人员配置,为政策法规处安排跟班学习人员1人,截至目前政策法规处在职在编4人,跟班学习1人。
(二)加强教育领域立法,建立健全法治体系
2.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省教育厅涉及的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经认真清理,省教育厅涉及的8件省政府规章,提出拟废止1件规章《云南省社会用字管理规定》。省教育厅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7件,提出废止1件《云南省人民政府督学聘任管理办法》,已按程序进行报批。经认真清理审查,按规定程序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截至2023年,省教育厅现行有效2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3.按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定《云南省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及办学资金监管办法》(云教规〔2023〕1号)和《云南省校外培训黑白名单管理办法》(云教规〔2023〕2号)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均达到100%。
4.加强教育类重要文件、协议合法性审查。省教育厅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对《关于印发推动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13条措施建议的请示》《云南省普通高中体育自主招生学校建设管理办法》等16份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审核修改《数据共享协议》《云南省2022-2024学年度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校方责任保险项目2标段政府采购合同》《红色经典音乐演出合同》等18份合同。各职能部门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累计出台《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过程监管工作方案》《云南省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及办学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等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类制度文件7项。
(三)做实普法强基补短板,推动守法普法工作上台阶
2.针对管理、服务对象开发制作普法口袋书、微视频、微动漫等普法宣传产品。2023年10月,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法治意识,省教育厅组织部分高校法学教师开发了普法顺口溜22条、一句话普法教程27条,供全省中小学校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时使用。
5.以建强课堂主渠道为重点,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保证每周2~3个课时,做到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将中考考试科目《道德与法治》分值从10分提高到40分,以评价方式改革促使学校和师生重视法治教育。推动中小学校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全省12782所中小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聘请法治副校长11320人(存在一人到多校任法治副校长的情况)。结合国培计划、云南省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开展面向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教育骨干教师的培训,线上线下结合共培训教师2万多人次。联合省普法办、省司法厅对高校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督导,印发《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书面评估各高校“八五”普法中期工作。
1.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将此前的82项行政职权调整为41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2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权力2项。推进“互联网+教育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事项100%完善“十二同”要素,100%实现“一网通办”,其中,承诺时限压缩75%以上。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推动全省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继续实施《云南省教育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调整公布权责清单,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
3.按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案卷评查范围、评查类别、评查标准等,抽取4个行政执法案卷(全部都是行政处罚案卷),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评查。经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1个为优秀,3个为合格。
4.应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填报除涉密外行政执法数据率达100%。完成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组织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95%以上,做好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
5.及时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2023年2月,省教育厅获得“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在2023年省“两会”期间和闭会后,省教育厅共签收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70件,已全部办结并在省教育厅网站予以公开。
6.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未发生不予回复或者不及时回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的情形。2023年涉及民事诉讼案件2件,撤诉1件,胜诉1件。2023年无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涉及行政诉讼案件5件,撤诉5件。未收到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检察机关检察建议。
(五)工作亮点和成效
1.2023年10月,云南代表队参加教育部主办的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取得“宪法素养竞赛团体全国季军”和宪法主题演讲比赛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的好成绩。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局长王晓光高度肯定并为云南代表队颁奖。
2.2023年10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率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滇开展“八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和法治宣传教育立法调研,省教育厅厅长王云霏参加调研座谈会并就全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作了汇报,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2023年7月28日,在全省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推进会上,省教育厅派出的工作队员云南师范大学教授房珂竹作为优秀队员代表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普法工作仍需强化。部分地区和学校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工作依赖于上级的安排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大多通过培训、讲座等传统的方式开展,缺乏双向交流及潜移默化的观念渗透,针对性不强,缺乏趣味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各地各校组织学生到基地进行参观学习的主动性不强。
(二)教育政务服务线上办理不高效。部分工作人员还未转变思想,仍然采取借助线下“面对面”的传统手段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国家部委开发的业务系统和省教育厅业务处室在用的业务系统与省“一网通办”系统未实现完全融合,数据不能共享。政务服务事项存在线上办件量低、数据汇聚率不高、群众办事存在堵点难点。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组织好全国、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做好云南代表队参加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决赛工作,争取再创佳绩。组织开展云南省第九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省总决赛工作,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二)继续做好五项重点工作。做好省教育厅法治政府建设、改善营商环境工作、互联网+政务服务、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五项重点工作。
(三)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普法取得实效。完成委厅“八五”普法中期自查评估工作,联合省普法办、省司法厅对高校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实地督导。开展中小学学生法治意识现状调研。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四)健全教育领域法规制度体系。争取《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列入2024年省人大立法修订计划,形成《云南省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报省政府审议。加强委厅文件、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和规范化工作。将政务服务事项积极纳入云南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行网上申报,打通有关政务服务事项信息网接口。
主办单位: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云南省教育厅维护运行:云南省电化教育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