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市司法局副局长周毓,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王圆圆,律师工作处处长吉文献,连云港仲裁委事业发展部副部长刘井龙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市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2022年12月1日《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正式实施,明确了8大类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具体范围并向社会免费提供,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和成效,与媒体朋友们交流,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市司法局副局长周毓同志,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王圆圆同志,律师工作处处长吉文献同志,连云港仲裁委事业发展部副部长刘井龙同志。本场发布会由我主持。
首先,请市司法局副局长周毓同志为大家介绍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
周毓: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便民利民宗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带动司法行政整体工作的重要抓手,完善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效,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更好为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目前,全市共有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司法鉴定协会、人民调解员协会5个行业协会。全市有律师事务所89家,执业律师1425名;基层法律服务所73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04名;司法鉴定机构9家,司法鉴定人98名;设有7个公证处,公证人员100名。现将具体工作通报如下: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持续巩固我市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完善法律服务行业体制机制,促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法律服务队伍规范化建设,培养和充实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健全执业行为规范;提升社会参与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知晓度、信任度、满意度,为我市全面加快高质量发展“后发先至”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董桂军:刚才,周局长介绍了推动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质增效的有措施和成效。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朋友就今天的发布主题提问。
王圆圆: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我们始终坚持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准则,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超过常驻人口万分之十。面对这么大的案件量,如何保障案件质量,让群众在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中都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是摆在法律援助机构面前的一项重要考验。近年来,为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我们逐步建立了法律援助负面清单制度、常态化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制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及办理制度、行政诉讼法律援助案件集中交办制度、受援人满意率回访制度等从源头到案件事后跟踪的全闭环管理制度。通过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明显提升,在2022年年度全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和十大好案件评选中,我市2个案件入选,全省最多。在今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中,我市案卷合格率为100%。主要举措有:
一是覆盖城乡的工作网络更密集,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更便捷。在全市7个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础上,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特别注重向偏远乡村布点。目前,全市在乡镇(街道)及重点行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05个,在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68个。推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服务,配强律师接听团队,实现线上线下提供服务,极大方便了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
二是部门协同机制更完善,法律援助解决群众诉求更顺畅。法律援助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为契机,发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积极主动对接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等部门单位,在法律援助宣传、办案、工作站建设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利用政法协调办案系统,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线上推送,极大提升办案效率。
三是扩面提质措施更高效,服务群众更务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坚持“质量是法律援助生命线”原则,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水平。同时,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自律监管作用,在全市建立了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节点,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四是法律援助宣传更深入,群众覆盖面更广泛。坚持把宣传同步贯穿到法律援助工作的全过程,在各级法律援助窗口投放。开展《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利用好基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困境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渔家驿站”“法律援助主题公园”等具有地方特色服务站点与宣传阵地,积极促进法律援助服务从“普惠”向“精准”转变、从“满足”向“满意”转变。开展“法援惠民生·网点工程”系列宣传,进一步加大声、报、网、屏等社会面宣传,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记者:今年,市政府关于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80条措施中提到,要“持续优化产业链+法律服务”,请问市司法局围绕产业链+法律服务,做了哪些工作?
吉文献: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围绕全市主导产业链、细分产业链,实施“连律链企”专项行动,推动法律服务与链上企业法治需求同频,筑牢产业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连律链企”护航产业发展的做法被《江苏法治报》头版头条刊发。
一是以“党建链企”为引领,激发产业发展红色动能。夯实工作基石。搭建党建链平台,建立与港航物流行业协会和党建联盟成员单位密切沟通协作。健全工作机制。通过组织联建、队伍联育、服务联做、活动联办。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盛虹石化、中华药港、连云自贸区调研,全面了解“产业链+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做实服务支撑。成立“心连新”公益法律服务团,开展“连律护航·心新相连”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覆盖新业态新就业群体850余人次。
三是以“法护营商”为品牌,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拓宽服务深度。以“护航营商环境港城律师在行动”为主题,举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论坛、“优化全链条法律服务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民商事律师培训班、推出“诚信企业合规法律咨询服务年卡”,不断扩大法律服务品牌效应。延伸服务触角。联合市工商联推出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2项举措,推动9家链上企业设立公司律师事务部。聚焦涉外产业链发展需求,启动为期三年的法律英语培训计划,积极推动在哈萨克斯坦设立海外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公司律师开展“探班律所”和“企际交流”活动10余场次,提升企业法务人员依法治企水平。
记者:仲裁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一环,作为连云港市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连云港仲裁委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市经济发展方面如何发挥作用?
刘井龙:为应对商事纠纷解决的新需求、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要求及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连云港仲裁委作为我市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一直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作为中心工作,自成立以来累计处理各类商事纠纷10000余件,标的额100多亿元,并多次荣获全省“仲裁工作先进单位”“仲裁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是担当作为,突出仲裁特色,融入“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仲裁法律服务。依托连云港国际商事仲裁院,为自贸区民商事主体提供公正、专业、高效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近年来共化解自贸区商事纠纷300余件,标的额达3亿元,受理涉侨、涉外商事纠纷40余件,标的额达2亿元,受理民营企业经济纠纷1000余件,标的额达20亿元。与南京仲裁委、苏州仲裁委签署《仲裁服务江苏自贸区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共同建立涉自贸区工作互助机制,为自贸区内商事主体提供专业的仲裁服务和交流平台,提升自贸区内商事主体对仲裁的认同感与首选度。
三是靠前服务,积极开展走访、调研和座谈工作,用脚步代替车轮,将温度融入制度。开展30余次走访、调研和座谈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引导企业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商事纠纷。同时,制定出台仲裁费用缓、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予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仲裁费用,该政策出台以来,共审批同意缓、减、免申请83件,缓、减、免仲裁费用50余万元,切实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下一步,连云港仲裁委将在提高案件质效、宣传推广、深化行业合作以及网络仲裁等方面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自身服务能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贡献仲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