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执行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收费么?
二、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
律师在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者安排下,为受援人依法提供以下法律援助服
1、征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受援人的同意并与其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依法担任死刑(含死缓)复核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
5、征得受援人的同意并与其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提供专项法律援助服务;
6、征得受援人的同意并与其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担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的辩护人或代理人,参加诉讼;
7、担任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三、法律援助机构如何对律师进行监督?
法律援助机构对自己指派或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应当采取以下形式进行监督。
1、诉讼监督。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对正在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监督,通过建立与律师及当事人的工作联系,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处理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事后监督。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自己指派或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后的一个月内,将案件的卷宗整理归档。应当通过阅卷及征求律师和当事人的意见,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作出评定,并及时总结办理情况,以作为日后奖惩的依据。
由此可见,法律援助是由国家主导的,其援助对象是经济困难人群,因此,律师执行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是不能收费的。在这方面,法律援助机构也会通过多种措施对律师进行监督。如果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被律师收取各种费用,则其可以向援助机构反映,或者到司法局投诉。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有什么特征
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怎样?
法律援助收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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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江西赣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南昌市政信法律咨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书等金融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