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86件,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宣传服务活动30场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册,现场解答200余人次,多部门合力全链条助力未成年人成长,为“法援护苗”行动添动力。
“特别感谢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帮助,感谢援助律师专业且暖心的服务,睿睿(化名)还小,能够为我们多争取到抚养费缓解面临的困难,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是莫大的安慰。”受援人母女士(睿睿的母亲)说。
据了解,睿睿的父母于2022年5月离婚,睿睿由母亲母女士抚养,父亲苟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次月,睿睿的奶奶范某对母女士提起了排除妨害纠纷诉讼,要求其搬离居所。2024年3月份,母女士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尽快搬离居所。考虑到判决的抚养费标准不足以承担睿睿的实际花费,还将面临租房支出,母女士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了援助申请。
由于睿睿只有7岁,符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受理标准,援助中心及时将案件指派到内蒙古融兴律师事务所,由郭全霞律师为母女士提供法律援助。在经历了多番调解无果后,母女士在郭律师的指导下组织、准备本案证据,立案,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被告苟某从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睿睿抚养费1500元,直至睿睿年满18周岁止。
为确保全市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各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公检法机关、群团组织、部队、退役军人事务中心、劳动仲裁、未成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75个,依托村居法务室成立法律援助联络点692个,及时有效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我们不断扩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范围,简化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援助审批程序,推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实现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付春际对记者说。
“我们还在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基础上,吸收了50名政治意识强、业务能力精,有爱心、乐于助人的律师组建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库,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并实行一“援”到底,对同一案件的不同阶段尽量指派同一名律师承办,对于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提供精准的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付春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