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专家陈云彩:虽然《〈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补充规定》第22条对“其他原因确需外出”的情形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他家庭重要事务确需离开居住地的”和“学习、培训、学生假期等事项确需离开居住地的”属于实施细则第59条第5款中“其他原因确需外出的”情形,但仍然无法完全涵盖社会发展变化的情形,对于是否属于“其他原因确需外出的”的情形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其他原因确需外出”的情形不是无前提的“其他”,而是以前面所列具体情形为参照的。如对具体情况有疑问,可对具体事由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检察院发现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违反规定批准社区服刑人员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可以区别情况提出口头纠正意见或者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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