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建设规划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司法行政机关统筹管理的,汇聚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发挥综合管理服务功能,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以及有关法律需求与事项的咨询、指引、帮助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

2功能设置

2.1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服务。

2.2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业务,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初审。

23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告知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救助帮扶途径等。

2.4积极为辖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法律顾问咨询。

2.5参与指导、考核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2.6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3平台建设

3.1场所

3.1.1设置固定的服务办公场所,一般应位于临街一层、交通便利、方便人员来往的地方,以及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或政务(行政、公共、综合)服务平台等场所建立,办公场所面积应与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等相适应,统一场所标识、指引,方便群众获得信息、寻求帮助。

3.1.2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原则上面积不少于50m2。

3.1.3

设立开放式服务大厅,设置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综合接待等相应服务窗口,放置常用法治宣传资料。服务区域悬挂县域范围法律服务导引指示栏。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服务区、办公区和等候区,并配置电子显示屏和公共法律服务触摸查询一体机。

3.2名称

名称为:江家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3.3标识标牌

3.3.1

在大厅正门上方设置“江家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识,或在正门两侧悬挂“江家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牌。标识标牌样式应符合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象识别规范要求。

3.3.2

根据场所情况,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司法行政徽章和统一的“12348”标识。

3.3.3

服务窗口上方悬挂、通过电子屏显示或在柜台桌面摆放“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综合接待”等标牌。

3.3.4

标识、标牌的设置,应规范、整齐、简洁、醒目,版面应统一使用司法行政徽章。

3.4通讯网络

3.4.1

符合省司法行政信息网络一体化智能平台建设要求,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实体平台有机融合。

3.4.2

有条件的地方可开设远程视频系统。

3.5设施设备

3.5.2配备接入安徽法律服务网(12348安徽法网)的电脑和摄像头。

3.5.3配备便民桌椅,并提供笔、老花眼镜、应急物品等。

3.5.4设置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服务人员信息等。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采取上墙或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设置区域范围法律服务导引指示栏。

3.5.5配备宣传资料存取栏、意见箱。

3.5.6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和设施。

4岗位职责

4.1岗位设置

设置管理协调、窗口服务、综合服务等岗位。

4.2岗位要求

4.2.1管理协调岗

4.2.1.1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履行管理、协调、服务与监督等职责。

4.2.1.2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管理能力。

4.2.1.3站长由司法所负责人兼任。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人员配备符合机构编制有关规定。

4.2.2窗口服务岗

4.2.2.1主要承担法律事项的咨询、指引、帮助等职责。

4.2.2.2岗位人员应熟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办理条件和程序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可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志愿者、有关社会组织工作者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担任。

4.2.3综合服务岗

4.2.3.1主要承担法律顾问咨询等工作。

4.2.3.2岗位人员应熟悉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业务规范,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综合服务岗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

5服务要求

5.1服务对象

辖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5.2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法律咨询;

b)法律援助初审;

c)矛盾纠纷调解;

d)法治宣传教育;

e)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指引;

f)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行政复议等服务指引。

6.3服务方式

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3.1工作人员现场提供服务,并提供必要的办事指南、服务手册等;

5.3.3通过使用电脑、电子触摸屏以及网络媒体等提供服务。

5.4服务要求

5.4.1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a)仪表规范,佩牌上岗;

b)态度端正,尽心尽职;

c)用语文明,周到热情;

d)依法办事,公正廉洁。

5.4.2办事要求

a)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实行即收即办,现场解答或调解。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实行导引服务,或在规定期限内回复解答或组织调解。

b)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行政复议等服务办理问题,一次性告知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和办理渠道,并提供指引。对当事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事项,指导当事人补正。

d)不属于工作站服务范围的事项,应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提供指引。

6内部管理

6.1制度建设

建立并有效实施以下工作制度:

a)服务承诺制度;

b)首问负责制度;

c)一次性告知制度;

d)满意度评价制度;

e)投诉处理制度;

f)分流交办会办制度;

g)岗位职责制度;

h)档案管理制度;

i)学习培训制度;

j)效能考核制度;

k)需求研判制度;

l)责任追究制度;

m)统计报告制度;

n)服务评价与回访制度。

6.2台账管理

工作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c)基础类: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统计报表、宣传报道、政府购买服务以及对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指导记录等。

6.3服务台账的形式包括电子台账或纸质台账。

6.3设置接待登记表电子表格,表格内容主要包括:

7投诉处理

7.2完整、细致记录投诉受理和处理过程,限时处理服务对象所反映的问题。

8评价改进

8.1制定服务满意度测评方案,并安排专人实施。

8.2对测评结果应及时分析评估,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e)应提供网上咨询、表格下载、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流转审批、网上投诉、状态检查和结果反馈等电子服务内容。

9内部管理

9.1制度建设

9.2台账管理

9.2.1中心台账设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制度台账:中心建设的制度文件;

9.2.2定期对各类台账有关内容进行整理汇总,立卷归档。加强服务台账信息化、数字化管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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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2年内江师范学院规范性文件汇编内江师范学院校从事食堂、超市运营管理及物资供应;消防、安保、物业管理及物资供应;园林绿化管理及物资供应;水电供应运营管理及水电工程项目;学生饮用水运营管理及物资供应;公务用车日常维护及租赁业务等活动;不得在本校从事培训和培养、联合办学、出国留学、管理服务、技术服务、广告制作、打印印刷、快递、中介、法律援助等有偿服务https://xxgk.njtc.edu.cn/info/1631/2501.htm
4.法治日报07版:公共法律服务前一版 下一版 2023年08月03日 2023/08/03 公共法律服务 目录 期次http://h5epaper.legaldaily.com.cn/content/20230803/Page07S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