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司法救助信息共享平台。跨区域,旨在实现司法救助案件管辖地司法机关与刑事被害人住所地民政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跨部门,则旨在实现司法救助案件管辖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二者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在该信息共享平台上,拟进行救助的主体可以以救助申请人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或者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等为检索关键词,查询救助申请人是否因某一案件向有关主体提出过司法救助或者社会救助的申请,以及是否获得了救助,获得救助的金额或者具体救助方式等信息。查明救助申请人是否因同一事由重复提出救助申请,是否已经通过社会救助措施得到了合理的补偿、救助,进而决定是否予以救助。该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将提高司法救助信息的透明度,提高拟救助机关进行基础信息核实的效率,原则上可以避免重复救助等损害公平原则的情况发生。
五是打造“1+X”救助模式。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要融入社会救助、公益救助、法律援助等,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和结对帮扶工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救助协作,落实刑事被害人心理咨询、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就学就业、医疗救治、人身保护等方面的社会帮扶措施,进一步解决被救助人家庭的实际困难。要加强心理救助,通过构建志愿服务心理救助体系、建立常态化社会心理救助疏导机制、加强心理救助志愿服务专业队伍建设等方式,建立多元社会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保障刑事被害人尽快恢复心理健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