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洪鑫包装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中山市中旅富华贸易总公司(下称中旅富华公司)管理人以中旅富华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无可供分配财产为由,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宣告中旅富华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经审理,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7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民事裁定书【(2020)粤20破150号之一】,裁定宣告中旅富华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中山市中旅富华贸易总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作废公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31日裁定受理江苏倍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并指定徐州正则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未接管到江苏倍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证照、印章、税控盘及发票等。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现依法公告:上述未接管到的证照及印章等自2024年8月31日起作废、失效。
江苏倍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2024年11月29日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31日裁定受理徐州优一可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并指定徐州正则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未接管到徐州优一可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证照、印章、税控盘及发票等。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现依法公告:上述未接管到的证照及印章等自2024年8月31日起作废、失效。
徐州优一可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2024年11月29日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31日裁定受理徐州金虹锻造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并指定徐州正则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未接管到徐州金虹锻造有限公司的证照、印章、税控盘及发票等。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现依法公告:上述未接管到的证照及印章等自2024年8月31日起作废、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