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家出生,产妇带着胎盘和脐带到医院治疗
意外:胎儿家中突早产,连着脐带送医
12月11日,34岁的徐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她家住湖北武汉市,作为二胎妈妈自己算是“过来人”,但谈起二胎儿子出生经过,她至今仍心有余悸。
徐女士称,11月25日上午,也就是怀孕晚期28周+1天,他们来到武汉市新洲妇幼进行小排畸检查,此前多次在该医院进行的孕检。当时他们告知医生,11月24日肚子胀疼,见褐色血丝。当时的接诊医师说,不管有哪里不舒服,先等做完B超结果出来再说。
B超结果出来后医生说一切正常,接着询问头天饮食情况后,孕妇告知11月24日中午和晚上都是吃的羊肉。医生推断是饮食不当上火引起,如有不放心可做进一步血检。后续血检显示有两项指标超出了标准值,医生告知说是炎症,并告知孕妇买头孢类药物,自行服用3天。
由于小孩28周+1早产在家,病情不稳定,新洲人民医院又将徐女士早产的孩子转入武汉市儿童医院。
因为早产,孩子现在仍在医院救治
医院:孩子院外已出母体,办出生证必须做亲子鉴定
对此,徐女士称,做亲子鉴定也是证明孩子是我们的,此前他们有一系列的孕检可以证明。还有虽然当时孩子出生在家,但当时胎盘和脐带还在,还是医院医生切除的,足以证明孩子是我的孩子,为何还要专门再进行一次亲子鉴定?
他们又把此事反映给当地新洲区卫健部门,工作人员称,两家医院已经上报了,按政策要求,孩子出母体必须要办亲子鉴定,办鉴定的时候还必须是母亲、孩子、父亲都做才行。
新洲区卫健部门:给市上汇报了,亲子鉴定必须做
胡先生愁苦地说:“我们家本就不富裕,现在光是医疗费用都不知道去哪里才借得到,办少儿医保又必须要出生证,而亲子鉴定的费用据说也要好几千块,恳求有关部门能特事特办,给我们减轻一下负担。”
12月1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武汉市新洲区卫健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卫健、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出台的文件,孩子在院外出生,办理出生证时必须做亲子鉴定。针对徐女士称孩子是在家里出生的,拨打120送到人民医院,医生处理了胎盘和脐带,算是医生的救死扶伤,因为没有医生亲眼看到出生整个过程,还必须做亲子鉴定。因为这些年很少听到有人将小孩子生在家里的,出事后,他们就立即向武汉市卫健委进行了汇报,得到的答复也是必须做亲子鉴定。
律师说法:产妇若认为医院未及时收治致其早产,可协商或诉讼维权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静认为,依据《母婴保健法》规定,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法定证明文件,具有法律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故一旦出生医学证明存在虚假信息,或将滋生买卖人口、拐卖妇女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单独制定本省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根据湖北省于2019年3月22日制定的《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徐女士虽具有在医院孕检的多份记录,但均为孕期产前的检查记录,而依据《医师法》第24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第31条之规定,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因此,法律法规层面严格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医生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条件,目的是为了严防贩卖、伪造法定证件的行为发生,以打击人口买卖、拐卖妇女儿等违法犯罪行为。
徐女士如认为医院存在诊疗不当,即有充分明确的证据证明医院应收治未及时收治住院造成其在家中早产,且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产生了不必要的费用,则可与医院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