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青岛律师协会发了一个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本会发现张文鹏涉嫌存在违反实习管理规定、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等违规行为,现决定对你进行立案调查,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到本会接受调查或者提交书面申辩意见。
为此,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答复:
2024年2月24日本所收到贵会《调阅案卷通知书》,称因对本所实习律师张文鹏涉嫌存在违反实习管理规定、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等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向本所调取张文鹏领取实习证之日起参与办理的全部案件卷宗,并要求于2月28日前提交。
2、既然已经立案调查,说明已经有了具体的违规事实,请结合具体事实说明需调取的具体案卷,并提供相应的法律、规则依据。
3、笼统地调取张文鹏领取实习证之日起参与办理的全部案件卷宗,显然已经超出调查所需要的范畴,是有罪推定的思维反映,欠妥,请斟酌。
4、卷宗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及商业秘密,非依法定要求不应随意向包括协会在内的第三方提供。请理解。
5、不希望这样的调卷行为是奉命而行,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尽管这很山东!当然,这也会倒逼我们以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底线思维等做好事务所命运的相应安排。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七)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
事实上,张文鹏本人在此之前已经收到了对他“立案调查”的通知书,理由是“涉嫌存在违反实习管理规定、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等违规行为”。
张文鹏“涉嫌存在违反实习管理规定”,违反了什么规定?他“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等违规行为”,是如何损害的?律协在发给张文鹏的“立案通知书”里给出了证据:
张文鹏告诉记者,2019年他在广东宏泰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后,当地律协在面试环节没有让张文鹏通过,双方产生纠纷和法律诉讼。
张文鹏称,从2009年起,深圳律协组织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参加培训的实习律师,每人要交2000元培训费。按照每年培训人数算,深圳律协每年因此收入上千万元,且这些钱未公开也未纳税。随后,张文鹏在网络公开、实名举报深圳律协。
知名自媒体“人我场”透露,近年来,张文鹏也参与举报、披露了多名律协领导行贿事项。
例如,原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林昌炽向法官行贿20万元、原青岛市律师协会会长张金海向教育系统官员行贿5000欧元等事的披露过程中,均有张文鹏的身影。
今年是张文鹏做实习律师的第七个年头,他说,“作为一个法律人,如果连自身的合法权益都不维护,如果遭遇不公却选择忍气吞声,如果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而视若无睹,那还是一个法律人吗?”
这里要说一下晓临律师事务所。近年来,该所主任于凯律师等人多次实名举报青岛市律师协会会长张金海“向官员行贿”。去年8月,律所兰庆洲、于凯、马晓临、于兆燕、张文鹏五位律师(法律工作者)联名上书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废除“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