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浙江鼎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2021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在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
遗憾的开场
我第一次知道“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时,已是两年以后的事了。2011年4月,在浙江省司法厅的网页上,看到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通知。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通知,算起来,已经是第三期了。换一个角度来说,我可能已经晚了两年。当时,只知道是一项国家组织的行动,是国家西部援助,就感觉国家的政策非常好,是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全面考虑,实施这项行动一定会有许多困难群众从中收益。那时,我没有考虑太多,并没有想到自己会参加,没有把“1+1”行动和自己联系起来,当时就和“1+1”行动擦肩而过。时世变迁,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市场经济大潮下的人间故事,不断闯入我们的眼帘,撞击我们的灵魂,继而引发我们的思考。
志愿社区为民生
两个月后,去社区的路上,行走在人行道上的我,听到喊声“张律师!张律师!”,我忙停下来,回头看时,发现正是上次去社区上访的那位先生。先生告诉我,事情解决了,家里房子不漏水了。原来是,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开了庭,不久对方就找人把卫生间修好了。先生脸上露出的满意笑容,说出的感激话语,让我知道本案终于圆满解决。社区的老百姓,和我们一样,大部分都是普通人,平时遇到的可能也算不上什么大事,但这些事事关系他们的日常生活,影响他们的切身利益。让他们学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正是我们的工作要求。
援助民工终不悔
无独有偶,2012年4月,我再次看到“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招募通知时,手中正在办理的陈某损害赔偿案,法院判决对方赔偿六十多万元,判决生效后,只拿到了保险赔款八万元,侵权人则拒绝赔偿。当时,陈某受伤构成二级伤残,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妻子身患癌症,独生女儿带着一个四岁的娃娃,其家庭状况可想而知。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代理人的工作是到庭审结束时止。接下来的日子,寻找被告人财产线索,拿回赔偿款,成了我的主要任务。功夫不负有心人。2012年10月,陈某终于拿到了赔偿款。与此同时,针对陈某的情况,我们免去了陈某一万多元的律师费。
千里法援西部行
“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的事就是我们的事,百姓的小事就是我们的大事。执业这些年,遇到那么多需要帮助的当事人,当时就想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帮助他们,去为他们做些什么,去帮助那些最需要的人。希望他们生活美满,度过平安幸福的每一天。
2020年10月,我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者中,有来自东部地区的,也有来自西部地区的。他们中,年长的有六十多岁,年轻的有八零后。有的志愿者多年参加,并且多次获奖,对我来说,可谓前有劳模后有英雄,我就跟着队伍走。参加西部法律援助,让我感受到西部劳动者的生活,让我感受到更多的西部,特别是大开发的西部。每当接到受援群众反馈的信息,就感觉他们说话的声音前后判若两人。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劳动者感受到劳动的尊严和生活的自信,让关系紧张的家庭成员化干戈为玉帛,让多年不和的邻里之间一笑泯恩仇。如果要说收获,这也许就是一种收获。
结语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党和政府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1+1”行动的实施,为西部困难群众,为扶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1+1”行动,领导关心,群众期盼,社会需要。
“1+1”行动志愿律师作为当代中国律师群体的一部分,正如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先生所书:“一年苦辣与酸甜,都为苍生绽笑颜,利禄功名何所有,消愁天下铸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