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主动代理运作“伤残鉴定”,可信吗?——海门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带您辨别真假
11月30日,江苏公共新闻播出《虚报伤情鉴定等级,律师销售的话可信吗?》节目,南通的一位听众向江苏政风热线询问,“律师销售”称可“代理运作”伤残鉴定等级,他的话可信吗?
根据该听众反映的情况,海门法院驻海门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下称海门道交一体化中心)的法官带您来辨别交通事故中的真真假假。
听众:从我爸爸受伤之后,就经常有一些自称“律师”的人跟我联系,说要帮我爸爸代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自称“律师”的人员可能不是真律师,遇事需要找委托代理人,一定要仔细查看其是否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并到所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实地进行验证,按正规手续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依法开具代理费发票,防止遭遇“李鬼”律师。
听众:他说评上十级,收费是除开医药费之外的10%,评上九级,收费就会比较高,他说要收取九级伤残赔偿部分的50%,可能要几万元。
法官:该听众陈述的收费情况涉及风险代理,但《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风险代理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交通事故案件并非财产案件,属于人格权侵权损害赔偿类型,依法不可以风险代理,该听众陈述的收费要求已违反前述规定。
听众:他说经过他们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运作,可以评伤残,至少评上十级,有可能还可以评上九级伤残……他说九级伤残我们自己家属去评是评不到的,经过他们打点司法鉴定所之后才评上。
听众:他说评伤残会从三家鉴定所中盲选一家,但是他们日常都已经跟司法鉴定所维护好关系了,虽然收费很高,但他说这个钱大头都是给司法鉴定所的……
法官:司法鉴定所除依法收取鉴定费外,不会收取其他费用。公安交警部门、法院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同样不会违规收取费用。海门道交一体化中心致力于推广交通事故诉前调解,在诉前调解过程中,连诉讼费用都不会收取,更不用说其他任何费用了。如有人以需要“打点”为名要求受害人支付费用,切勿相信,谨防被骗。日前某冒用律师身份的“法律咨询”人员,对外声称收钱“打点”可以少判刑,骗取受害人财物,已因诈骗被判刑五年。
听众:我问你到底是哪家律师事务所?哪位律师?他说他不是律师,相当于律师事务所的一名销售,他说正式签合同以后会有正规律师代理我的案件。
法官:目前有“法律咨询”人员,因本人不具备诉讼代理资格,常要求当事人在大量空白的材料中签署姓名,用以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采取行为,并与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合作,支付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少额“出场费”。而当事人则常常对自己的案件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自己的代理人姓名。这种法外的“代理”行为,往往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受害人如需找委托代理人,需要与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服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支出的代理费用均需要开具正规发票,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过程将会形成卷宗并接受司法局的监督管理。如因代理行为发生争议的,方可有据可查。
听众:遇上事儿,律师事务所虽然不少,但觉得找一个可靠的很茫然,不知道从哪里可以找到。
(视频来自江苏公共新闻)
文字:孙建玉
版面:崔佩玉
原标题:《“律师”主动代理运作“伤残鉴定”,可信吗?——海门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带您辨别真假》